据《汕头日报》报道,强化源头防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进一步推动预防腐败法制化、长效化。去年以来,汕头市纪委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注重有效预防,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创新廉政教育载体,完善预防腐败制度,逐步建立起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保障机制。
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作为中央纪委谈心提醒教育工作联系点,市纪委继续深化这项工作,把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向基层推广,延伸谈话对象,拓展教育范围,做到市领导带头参与,早提醒、早预防,成效明显。同时,创新了市领导参与谈心提醒教育模式,让谈心提醒教育更有影响、更有效果。2013年,全市共实施谈话教育610人,反映良好。此外,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创作《射虎寓教》、《品文净思》和《风正一帆悬》3套教育读本,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挖掘地方廉政文化资源,推进廉洁文化“六进”活动,成效显著。去年底,南澳总兵府成为该市首个获评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并于今年2月12日正式挂牌。
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自该市成立汕头市预防腐败工作委员会以来,市纪委采取多方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大预防”格局建立。去年,市纪委牵头就预防腐败进行立法。8月1日开始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对预防腐败实践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法制化。
目前,《条例》规定的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等多项事项均得到稳步推进。同时,全面启动“廉洁汕头”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廉洁汕头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廉洁公正的法治环境、廉洁从政的干部队伍、廉洁向上的人文环境、廉洁诚信的社会环境和廉洁稳定的农村发展环境6方面50项任务;出台《汕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具有汕头特色的权力配置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全程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为此,市纪委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0项任务分配到45个责任部门和3个专责机构,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完成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共考核市管党政领导班子145个,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01人。同时,发挥派驻纪检组关口前移作用,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尤其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区(县)党委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工作,积极推动“三述”工作向基层推广,促进“三述”活动呈现覆盖面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增强,监督效果显现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