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党中央的一贯态度,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昨日,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新媒体发布的微信公众号“深圳发布”进行了第三场发布会,深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重点就深圳反腐倡廉建设有关情况做了解答和发布。
5年来56名局级干部被立案,清理19个“小金库”涉及金额1874.5万元。对“三公”预算加强硬约束,自2012年以来,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年均下降23%。一系列反腐大动作的实施,让“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得以显现。深圳在反腐上的探索,体现了一贯的敢于探索与创新特色。从深圳近年来制度反腐的成果来看,包括三个层面,首先是对现有法律法规存在与时代发展滞后脱轨之处全面完善,比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制度。
探索深圳反腐败专项立法,修订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通过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编织更严密的反腐网络,堵住一切可能存在的漏洞,让腐败之手无从发挥。
第二个层面,是更广泛的公共监督赋权。从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到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制度,让一双双睁大的眼睛,紧盯着公共财政运行的具体开支流向,如此才能形成对公权的监督合力。
更为关键的第三个层面,就是逐步形成政府公共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为民众减负,更要让民众享有各种法定权利,避免部门权力过度膨胀,推动“小政府、大社会”的市场法治成型。
以上三个层面相互呼应,让深圳反腐具有了与时代大势接轨的内在逻辑。当下和未来的深圳,必将不断增加制度反腐的宽度和深度,就公务员而言,只有严于自律,敬畏党纪国法,时刻谨记自身必须承担的公共责任,方能守住分寸、不会逾越底线。这是深圳全体公务员必须奉行的铁律。
将反腐进行到底,是中央提出的不二目标,深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探索与建设,本质是为各项改革深化保驾护航。面对深圳为政者在反腐上所展现的勇气与魄力,对于制度反腐的未来想象,社会各界当有更乐观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