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岗位风险的预警、防控和动态监管。(4月24日《湛江日报》)
所谓“廉政风险”,就是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无疑有利于化解廉政风险。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将为打造岗位监管的“阳光地带”,造福我市领导干部提供了保障。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腐败变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身边一些领导干部造成负面影响。如此这般,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恶化了党群关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疾。应该说,这些领导干部腐败变质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但是,岗位权力缺少必要的监督,缺少廉政风险防控常常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我看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岗位风险的预警、防控和动态监管,关键在于找准“风险点”。
事实上,各个岗位分工不同,其廉政风险常常也有区别。哪些环节常常出问题?哪些环节最容易出问题?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最严重?……每个岗位都应该自查。要知道,只有找准了“风险点”,才算是找到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管薄弱环节,才算是找到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这样,才能为主动预防,超前防范,实现监督关口的前移奠定坚实基础。这样,更容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领导干部对监督产生敬畏,令他们力戒侥幸,力戒贪欲,从而有效铲除监管的“灰色地带”。反之,如果没能找准“风险点”,个别领导干部就容易钻空子,就容易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过场”,陷入形式主义的怪圈。
从根本上来说,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保护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期待我市各单位,能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查找本单位中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让领导干部切切实实从中找到干净办事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