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来,韶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10月29日,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委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局长参加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新《准则》和新《条例》学习视频会议。11月2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又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这两次学习会要求全市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发挥好表率作用。会议指出,与旧准则和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内容变化很大,特别是新《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划出了新标准,提出了新要求。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学深悟透、活学活用、融会贯通,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并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全面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据了解,韶关各县(市、区)及市直、中省驻韶单位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如南雄市通过南雄纪检监察网、廉政手机报、“廉洁南雄”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刊登、上传、发送《准则》和《条例》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始兴县组织宣教团,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巡回宣讲活动,还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列为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必考内容和任前廉政谈话必谈内容,以考促廉,以谈明纪,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翁源县开展了“五个一”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即印发一批学习宣传资料,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开展一次党纪知识测试,开展一次正反面典型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韶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