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等。会议强调,《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无疑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正沿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奋勇前进,此刻既面临着完美收官“十二五”规划的压力,也面临着激发制定并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动力,这都迫切需要广东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廉洁政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护阀,只有从严治党,正风肃纪,改革才能有一个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从严治党,是要让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知晓权力边界,知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什么就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公开、明确、清晰的规则是一种指引,对于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来说,更需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认知党纪,从道德和纪律两方面严格约束自己,不逾矩、不违规,把该干的工作干好,绝对不要因一时贪念、一时疏忽而去违规违纪,影响工作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党纪监督”这个核心,把“廉洁自律”的标准和底线明确好,把自律和他律结合好,把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融合好,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全体党员崇德向善、凝心聚力、同心同德,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管党治党,精神信仰的力量始终是无穷的。没有信仰,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就容易失守底线,变成蝇营狗苟之辈,影响社会发展的良序善治。廉洁自律既是要让以德治党化为具体行动,也是要推动共产党人把精神信仰的问题解决好,以崇高的信仰感化自己、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廉洁自律,说白了就是要求共产党人建立起码的道德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才能逐步夯实廉洁政治的基础。
廉洁自律是道德要求,依规治党、严肃纪律则是要把纪律的篱笆越扎越紧,让权力行使的边界越来越明晰。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才能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腐败思想的滋生与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廉洁自律是要建设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而依规治党则是要建设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把党的纪律规矩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才能让纪律的篱笆越扎越紧。本次发布的《条例》,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严明的纪律体系,是执纪的基础性规范,是从“软约束”到“硬约束”的转变,就是要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为有章可循、有矩可依。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廉洁政治的山清水秀,广东理应走在前面。广东近年来把“三严三实”各项要求植根于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把思想政治建设激发的工作热情和进取心转化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在聚焦主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来要求自己,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让广东沿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走得稳、走得好、走得快。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和他律、反躬自省和接受监督相结合,切实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责任感,提振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明处、落到实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