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5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巡察组指出的22项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切实推进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召集会议,统一思想、明确态度,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自觉认领问题,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各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市总工会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立即整改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时间表,分期逐步解决。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市总工会党组强调对整改工作的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党组成员、各部室、下属事业单位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组会听取汇报的形式,强调各项整改工作牵头负责人责任,定期公布整改事项完成情况;以电视上墙的形式,在办公区域滚动展示整改进度图表,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2项问题,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完成20项问题,整改完成率90.9%。
(一)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够到位,履行新时代工会职责存在差距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严方面的问题
一是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选取了从严治党、为民情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5个方面的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带动工会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对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机制建设,对办会人员开展思想素质教育,强化对“第一议题”重要性的再认识,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会工作“着力扩大覆盖面”的重要批示精神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一是实施《关于推进全市25人以上企业组建工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工会专题研究部署25人以上企业组建工作,成立建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走访各区及下属部分镇(街道)总工会,督促各区加快建会进度,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组建质效。各级工会通过电台、电视台、微信等平台投放组建宣传项目,制作建会宣传视频和宣传手册,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工会的认识。坚持深入基层一线企业走访,面对面宣传工会知识,解答工会建设方面的疑虑。
三是强化组织引领,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工联会的互动协同,形成党委领导、工会主抓、各方协同的组建工作格局。根据《佛山市新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对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新建基层工会进行补助,减轻基层建会成本。
3.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行动迟缓,市总工会党组没有及时研究部署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作方面的问题
一是印发《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加强学习《工会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学好用好《工会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举办“职工大讲堂”——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活动,邀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授为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讲解《工会法》的新亮点、新规定及新举措。
三是修订《佛山市总工会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响应机制,明确在文件收达后及时制定相关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组织全市工会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4.关于市总工会党组没有及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措施和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程。在佛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市总工会统筹协调25个市直单位共同推进产改工作;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对各区委年度工作考核项目;确定首批12个佛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候选单位。
二是印发《新时期佛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工》《2022年佛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佛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产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聚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开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季度推进会,提高各级工会推进产改工作负责同志对产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推进产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落实产改工作。
5.关于服务职工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问题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科学规划阵地布局。市总工会党组组织负责部门深入基层调研摸查,通过共建、撤销的方式,科学规划工会服务阵地布局,实现服务阵地底数准确、运行良好、作用明显的效果。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针对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会爱心驿站”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管理规定》,督促全市各建设单位工会自查自纠,确保服务阵地良好运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原因,能立行立改的即时整改;需筹措资源、内部协调的,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对难以续存的服务阵地予以撤销。
三是强化智慧服务能力,通过“粤工惠”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工会服务阵地电子地图,电子地图具备导航搜索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覆盖面,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便利。
6.关于职工健康权益和文化需求保障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制度推进职工健康权益和文化需求保障工作。按照《佛山市总工会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佛山市总工会关于支持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服务职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程序,以当年《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为标准,根据职工需求有序规范开展职工免费体检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和送电影服务。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职工免费体检中名额分配、体检项目、意见反馈、实名登记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该项目的工会经费专项审查。及时发现、调整和纠偏事业单位工作方向和方式方法,使之合法合规、高效便捷地服务职工群众。
三是制定职工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印发《佛山市总工会职工文化服务及活动管理办法》,补齐了职工文化服务及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短板,明确工会服务宗旨,整合人力资源,保质保量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7.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规范有关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具体区分不同会议的性质和议事内容。
二是按照《佛山市总工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范围,特别是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办文办会能力水平。
8.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干部工作规程》的规定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程序关、审核监督关;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文书档案如有缺失,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整改。
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完善登记备案制度。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资金资产监管存在风险隐患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至2020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1次,没有达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的要求方面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每季度听取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建工作事项;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对照佛山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基础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工会采购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中关键环节的监督。
2.关于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不严肃方面的问题
一是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佛山市总工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和党组会议制度有关规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建议等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推动重大事项闭环管理,紧盯“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要如实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重大事项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审核上报材料,规范材料公文格式、加强文字表述措辞,做到不虚报。
3.关于资金存放决策不合规定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大额资金存放必须作为“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9月始,定期存款均经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存入。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4.关于对下属单位资金监管不严方面的问题
一是分别对市工人文化宫、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财务和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对两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令市工人文化宫对收费业务进行清查,凡通过微信收费的实行月收月结、对账盘点、月清月结等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事业单位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佛山市工人文化宫财务管理规定》《佛山市工人文化宫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
(三)党建引领作用不强,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足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市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指引》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工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和业务内容建立党员创优岗和党员突击队。印发《关于开展“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劳动一线”党员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创建工会项目品牌,推动强化党建带工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干部工作规程》《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强化人事岗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避免因常规程序疏忽执行回避制度。
二是加强对干部提拔、处理等专项工作文书档案立卷规范化管理。加强规矩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把握人事工作细节,杜绝人事文书档案出现同类错误;派出人事干部参加相关培训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能力。
3.关于干部配备不合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研判,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机关、文化宫、职校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最大限度活化队伍,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潜能和动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创造条件和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主提升学历能力,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技能水平,为适应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市总工会党组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对在同一工作岗位任职时间较长部分同志实施轮岗、调岗,优化部门结构;调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具体分工,不再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加强机关党委工作人员配置,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关于对自身机关工会组织建设要求不严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工会建设,增设女职工委员会和经审委员。
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对退休离岗工作人员开展欢送。
三是修订《佛山市总工会干部职工慰问和困难补助的有关规定》,并已收回前期发放的慰问金。
5.关于对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市工人文化宫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一是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集中修订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职称评聘制度等。明确规范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位、职数设置和管理权限。参照干部选拔工作规程,加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将中层提拔纳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议程。
二是通过调研,向下属事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以及编外工作人员了解所在单位的人事工作情况,严把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确保选拔干部质量。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2项问题,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还有2个问题尚未完成。
(一)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方面的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与禅城区升平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沟通,争取早日办理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二是继续敦促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要求尽快厘定原市工人疗养院宗地权属界线。
下一步措施:一是向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提出争议土地权属确权申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推动确权工作的落实。二是向禅城区升平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市总工会名下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三是原市工人疗养院土地确权手续完成后,再按有关规定开展土地资产评估,最后将该地块权属主体变更为市总工会,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事宜。
(二)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不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时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委员,以党建引领带动工会工作发展。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上墙内容的检查。对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宣传栏、横幅、标语、海报、户外驿站、LED滚动屏幕的宣传内容和图片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撤换不符合规定的宣传板报。三是提高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强国”“共产党网”等平台学习内容,加强相关精神学习,完善党建宣传工作。
下一步措施:按程序待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替补机关党委委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产改试点单位的指导扶持力度,通过广泛实地走访、摸底、调研,深入了解各试点单位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因企制宜、多方扶持,帮助产改试点单位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工人各类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各区、各成员单位发挥区域和系统职能优势,让产改工作更具普惠性,让产业工人更有获得感。三是进一步搭建产业工人技能人才队伍的成长平台和展示舞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需求、精准施策,帮助更多的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吸引更多的工匠人才汇流涌现。
(二)持续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根据《关于推进全市25人以上企业组建工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工会组织建设,要求做到“应建尽建”。一是突出建会重点。把加强25人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吸收职工入会作为工会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工会组建宣传资料和制作视频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视频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组建工作社会氛围。三是服务资源适当倾斜。设立组建专项资金,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对新组建工会且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在申报文体项目竞投、企业技能竞赛、单身青年职工联谊交友、“三进五送”活动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给予资金扶持和业务指导。
欢迎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7-83039339;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电子邮箱:lanx@fftu.gov.cn。
中共佛山市总工会党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