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4日至6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投资促进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秉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汇报,推动解决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和2次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中共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有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同落实,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招商引资事业共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领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坚决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局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方案制定、重点问题推进、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起草等都给予有力监督指导。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把时间节点,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在落实上级部署,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专题学习《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监督机制,形成“第一议题”学习台账。二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规范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时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中心组成员督促指导。
2.关于推进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方面。一是健全招商政策机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招商引资规范,全面梳理整改全市招商优惠政策,对《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佛山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进行废止。二是加强统筹招商引资信息。启用招商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在谈项目信息云上互通;强化与招商工作组信息交流互通,落实科室对应联系招商工作组工作机制;对全市村级工业园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最新园区数量、面积等数据,形成专门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促进工业园区去化和土地集约利用。三是加大统筹督促各区完成目标任务力度。定期开展督办和审批代办,并在历次全市招商工作会议中对各区项目签约和固定投资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3.关于做好重点产业招商方面。一是做好未来产业储备。开展未来产业研究,完成工业机器人、固态电池、智能传感器、新型显示、低空经济等产业招商报告,梳理出近200个招商短名单;开展新兴产业招商专题培训,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为招商干部培训讲解新兴产业领域知识;面向未来产业招商,签约开普勒智能算力中心、宏璟锂电池硅氧化合物中试项目等。二是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招商配套。定期组织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研判、专业知识分享等业务交流活动;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深入挖掘有效投资信息,收集项目投资线索40余条;成功推动3个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项目签约落地。
(二)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做实委托中介招商方面。一是控制首期款支付比例。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从严控制各类服务合同签署数量和首付比例,杜绝协议首期款支付比例过高问题。二是严格履行合同监管。督促相关招商中介严格履约,压紧压实合同监管和验收责任,对未完成履约的招商中介全部退回相应服务费。三是印发《佛山市投资促进局有效投资项目信息认定管理办法》,明确有效项目信息认定标准。四是提升中介招商成效。对招商中介引荐项目进行梳理,规范对招商中介的考核管理,通过行业经验、团队专业度、客户数据库、过往业绩等多维度考核指标筛选优质招商中介进行合作,并为招商中介工作提供资源要素支撑。
2.关于严把招标采购关口方面。一是严格评审要素。要求拟采取综合评审的采购事项应在立项时同步确定评审要素、设置具体量化指标;建立采购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将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决策意见、招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资料等全面纳入档案管理;组织开展采购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全局采购工作专业性。二是严格项目验收。加强采购合同签订管理,明确将项目验收条款作为硬性要求;健全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机制,压实“谁采购、谁验收”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落实招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验收专项整改,实现系统各项功能达到要求。
3.关于加强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更新下发费用申请、报销等流程指引及相关材料;印发《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提升财务和内审工作规范化水平;督促市投资促进中心完成财务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修订。二是规范经费管理。结合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市投资促进局和市投资促进中心经费安排的区分性、独立性、完整性;协调退回市招商办期间场地租金保证金等款项;加强市投资促进中心经费管理,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三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清理盘查登记市招商办、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固定资产,全面准确掌握资产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确保账物相符,实事求是实施盘亏、划转、报废等分类处置;监督各招商工作组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四是做好会计凭证及时装订归档、原始凭证规范等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健全会计档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会计凭证整理归档;规范原始凭证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进行更正、补充。五是对各驻外招商组经费预算进行决算。开展驻外招商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决算衔接和统筹。
4.关于加强过“紧日子”意识方面。一是做好超标准租赁场地问题整改。落实办公场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规定,追回超标准租赁办公场所相应保证金,按在岗人数租赁停车位,定期据实结算停车位租赁费用。二是加强对招商工作组资金把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重点压减招商工作组车辆租赁、办公设备租赁等费用,从源头避免超支和浪费;推动招商工作组严格执行驻点招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开展招商工作组设备租赁问题和车辆租赁问题专项整改。
(三)在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规范党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明确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要求;推动两个党支部对照市直单位“四强”党支部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及时查漏补缺,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二是及时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印发《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的重要手段;召开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巡察反馈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机关基层党建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缺项漏项,确保机关基层党建各项制度建设到位、执行到位。
2.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制定落实混岗问题整改方案,规范市投资促进局人员配置,完善市投资促进中心章程等内部工作制度,减少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干预,保障市投资促进中心独立集中办公;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在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中落实与考察对象开展集体面谈;对局成立以来历次提拔晋升档案文书全面查漏补缺,实现重要人事材料已全部归档、所有人事档案已按要求入库。二是加强招商队伍教育管理。强化驻外招商队伍教育管理,推动招商工作组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督促招商工作组建立人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范围、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定招商队伍培训计划,将驻外招商干部纳入市投资促进局干部培训体系。
3.关于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一是修订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佛山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程》等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二是落实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纳入公安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推动市投资促进中心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按要求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纳入公安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更新市投资促进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全面落实中心工作人员证照集中保管,杜绝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情况发生。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党组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1.关于加大对区招商引资工作监督力度方面。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不合理政策条款和协议条款即刻整改,要求各区在今后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使用违规政策条款、不得签订不合理协议条款。二是梳理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和合作协议,对市投资促进局成立以来纳入我局亿元以上签约项目库的总投资额10亿人民币(1亿美元)以上项目的合作协议和招商引资政策进行集中审查。三是制定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协议范本,规范合作协议内容。四是收集备案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协议并定期开展监督。
2.关于推进资本招商工作方面。一是配合成立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体系,参与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体系的工作方案》。二是构建投融常态对接机制,携手粤科、中科创、佛投控等金融机构,组织2场在谈项目路演活动,为相关招商项目提供资本对接平台;创新方式把路演放到项目所在地,举办苏州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举办3场已签约项目投资贷款对接活动,促成银行与企业达成超30亿元授信额度,帮助招商项目获得3000万元股权投资。三是搭建专业招投人才体系,连续两年聘请招商大使及招商合作伙伴;明确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咨询顾问委员会,邀请外部专家为基金投资提供智库支撑,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方面。一是加强拨付审核把关。严格审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要求所有取得专项资金的项目全部签订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议。二是加强跟踪监管。对各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进度加强监管;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通知,对已批准但未完成专项资金拨付的项目研究设置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提醒各区对已达拨付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效果;对需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按照标本兼治、巩固提升的思路,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推进工作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再造一个新佛山”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联系方式:电话0757-81261735;邮政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A栋5楼;电子邮箱:fstz_fsip@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党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