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26日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注重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要求,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
(二)注重责任传导,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多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事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各党支部各负其责,从严落实整改任务,构建起党组统筹、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整改责任链条。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量。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持续深化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提高党建和队伍建设水平紧密结合,与深化推进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建设紧密结合,从理论学习、议事决策、内控管理、党的建设、工作规范等方面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规定,规范了一批业务工作流程,出台了一批创新工作方案,解决了一批深层次问题。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部署,协调推进法治佛山建设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了《中共佛山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佛山市司法局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督查(导)办法》,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督办部门职责,强化“第一议题”闭环管理。扩大学习覆盖面,每次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扩大到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二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加强集中学习研讨交流。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作了5次相关内容的专题辅导。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撰写了一批学习心得、调研报告。三是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加强调研工作统筹,成立法治调研科,制定印发《佛山市司法局调研工作制度(试行)》。改进调研工作方法,聚焦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律人才培养、商事纠纷调解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列出若干个课题开展调研。定期对各部门调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列出调研成果转化清单,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2.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了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化集合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专业资源,构建“1+4+N”服务模式,为园区和企业打造专业化、多维度、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建成了佛山市金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融通金融仲裁、金融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供“多维度、全链条、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做实“营商共建 律企同行”品牌,印发“营商共建 律企同行”品牌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精品法律服务课程宣讲。会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实施方案》,发挥涉外律师作用。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建了佛山市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举办了涉外律师和企业代表供需对接交流会,积极搭建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制定《佛山市涉外法律服务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举办了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二是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座谈调研、问卷调研,举办了《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向两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派发调查问卷,召开农村专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开展农村自建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专项调研。加强对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培育,通过圆桌论坛、定向问卷、征集座谈、编印学习手册、优化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等方式,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对立法工作的了解度和参与度。广泛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联合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有我”“情暖中秋 共话法治”立法意见征集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3.统筹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加强事权下放审核把关。及时开展事权下放评估研究,优化调整镇街执法事项。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事权下放评估机制,开展事权动态评估,依托“粤执法”系统,动态检测下放镇街职权使用情况并定期分析通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事权下放运行顺畅。二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市执法人员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召开了市区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结会暨经验交流分享会,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成立全市“菜单式”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佛山粤执法办案平台2.0版正式在全市更新上线应用,为全市执法行为提供标准化操作平台,同时依托“粤执法”上线了培训系统,为全市执法人员常态化提供线上执法培训。全面实施减免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践,出台三批次《佛山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对涉及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免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问题的通报》,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率先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开展执法“观察期”工作,明确将违法行为列入可适用执法观察期违法行为目录,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以推进落实“综合查一次”为抓手,加强市区镇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统筹各部门将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覆盖至双随机以外的日常执法检查。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市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上线应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加强“粤执法”平台的推广运用,加快推广非现场执法监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执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和回访受援人等方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将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同时增加庭审旁听的次数,引导、监督案件承办律师提高办案质量。制订了《佛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督促各区开展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运行情况自查,切实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发挥作用。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专项督查。以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契机,指导支持基层园区公法中心建设。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查,组织开展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地抽查及交叉检查。举办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提升课程培训班,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5.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对律师行业监管。在律师年度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实地抽查律师事务所的比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监督指导工作的若干措施》,市局联动各区局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提高抽查比例。指导各区司法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大对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力度。加大日常不定期抽查力度,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司法鉴定机构相关管理规范。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受理案件开展合议讨论,将投诉内部处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佛山市司法鉴定执业规范指引》,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评估,抓实诚信评估初核工作。三是提升珠江公证处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与街道办联合开展主题党日、进社区宣讲、培训、普法活动,与律所支部开展党建共建、业务交流活动,与顺德陈村莱茵科技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加强合作交流等。启用了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服务联动机制,优化整合行政复议、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专业资源,为园区及企业提供专业化、多维度、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证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流程和内部制度规范。加强公证文化建设,创设了“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微信公众号,每周召开公证业务研讨会。在搬迁新址后,公证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赋能市珠江公证处的作用明显。
6.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帮教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矫正走访。加强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暨巡视问题整改,推动各级严格落实上门走访等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联防联控,依法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推动戒毒警察派驻各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力量。举办延伸管教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技能,规范工作开展。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广东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禅城区“区块链+社区矫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强化监管合力。三是提高教育帮扶水平。上线试用“心理矫正子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指导基层积极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区实施“一区一品牌”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升教育帮扶质量。通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飞行检查、案卷评查等,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合法、规范。与团市委联合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向阳计划”,推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个性化发展。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思想文化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在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专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调研和培训。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把关。
8.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优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组织对我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担任领导职务、在同一职位任职达到规定年限的干部进行分析梳理。二是从严规范资产管理。组织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并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压实固定资产专管员职责,常态化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形成政府采购与固定资产登记紧密衔接的管理机制。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加强司法鉴定、公证行业、律师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行业党建工作组织架构、配套制度等。发挥市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压实党组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围绕权力行使、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治。
2.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逐项压实日常监督,保证整改实效。结合日常监督、调研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好任前廉政谈话。认真梳理市司法局各科室工作风险点并形成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调研,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3.加强司法仲裁监管。健全完善佛山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会议规则、仲裁文书核阅规则、仲裁员考核评价办法等,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指定办法》,规范仲裁员指定流程。重新审核在册仲裁员的档案资料,加强仲裁员准入把关。完善仲裁办案流程,加强对办案秘书的监管。完善仲裁员信息披露、仲裁员回避等相应的配套措施,强化内控制度执行。
4.加强内控管理。一是强化购买服务项目监管。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研判,规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管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和验收管理,制定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流程、部门责任、日常管理等事项。二是从严落实经费使用规定。组织开展了公务支出管理培训,进一步明确会议费、接待费使用条件和标准。修订机关食堂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堂运行管理。三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加强与省司法厅和相关公司沟通衔接,推动相关项目验收并做好后期使用维护。优化仲裁委网站管理,推动网上仲裁系统建设。
(三)关于党建工作,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修订《中共佛山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指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规则》。
2.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各支部开展交叉检查。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观察员制度,监督支部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学习日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工作指引》,增强党支部工作规范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试行),压实主体责任。
3.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增补了1名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务知识培训,编印党建工作知识手册和党务工作汇编发放各党支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佛山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全市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召开全市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部署加强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开展“互查、互学、互促”活动,组织各律师所党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自查,市、区律师行业党委抽查各党支部开展情况。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习借鉴外地行业管理模式及协会党建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组织架构、配套制度等。
(三)强化仲裁日常监管。结合年度考核加强仲裁员考核评价,提升仲裁管理水平。
(四)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加强沟通衔接,推动信息化项目验收并做好后期使用维护。加快推动网上仲裁系统建设。
(五)强化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规范购买服务事项,明确购买服务工作性质和服务范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上下功夫。局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进度目标不变、工作标准不降,确保所有问题取得实效。
(二)持续在深化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聚焦难点重点焦点问题,锲而不舍地抓好巡察整改,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彻底的事项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三)持续在抓好标本兼治、推进常治长效上下功夫。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补齐制度短板,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出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联系方式:电话0757—83381573;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817室;电子邮箱:sfj_wangjj@fssf.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