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9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人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在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企业改革工作一体化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期限,制定巡察整改计划铺排进度表,采取周例会、党委会等方式定期开展督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集团党委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工作要求,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对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效。集团党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巡察整改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结合,边整改,边改革。通过制定和修订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落实除人事专题会议外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全覆盖,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印发《集团党委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学习内容、工作流程等。对下属二级党委、基层党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各党组织有序落实文件要求,定期将学习情况报集团备案。制定《集团党委2024年“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完善党委班子成员落实“第一议题”轮流领学机制,结合分工谈学习体会。建立工作群督办机制,跟踪“第一议题”议题准备及执行落实情况,做好及时提醒和归档整理。推动相关下属企业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通过规定程序进入董事会,非党委成员董事长列席党委会。推动相关下属企业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并建立合规顺畅的信息报送机制。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进一步规范党旗的使用,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司网站进行内容排查整改及改版升级,全面清除“僵尸版块”和“空白页面”。
(三)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以及投资并购、物资贸易、融资成本、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深化“三转”,强化考核,以干代训,着力打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关于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方面。制定集团岗位竞聘管理制度,提升集团管理岗位竞聘上岗率,截至9月30日,集团各层级企业新聘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率达83%。落实刚性考核,实施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修订《岗位职级管理办法》《集团本部薪酬管理制度》《本部员工绩效管理制度》,明确晋升条件及调薪原则,将员工与岗位绩效、部门绩效及组织绩效多维度挂钩,强化薪酬激励约束;修订《下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通过“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工资总额管控模式,严控下属企业用工总量。
(五)关于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分级分类授权管控体系,印发《关于下属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在权责界面划分和管控事项清单上对下属企业予以分类授权,并坚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构建简洁高效组织管理体系,修订《股东代表、外派董事、外派监事管理办法》,对集团部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
(六)关于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方面。修订《股东代表、外派董事、外派监事管理办法》,明确选聘方式、资格条件及选聘程序,要求外部董事提交履职工作报告。实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拟定外部董事调研计划,定期开展外董履职谈话以及统筹好信披管理与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与服务质量。
(七)关于防范融资担保风险隐患方面。进一步压减合同担保金额,规定集团按股权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完善《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担保条件,强化担保监管。
(八)关于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方面。要求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督促相关公司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员工福利项目和津贴补贴项目均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本部及下属各级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有企业薪酬业务培训班。
(九)关于规范费用报销方面。追回超出报销标准的差旅费。印发《费用支付和报销票据管理细则》,明确差旅费各项标准、流程及支撑材料,规范报销审核。对财务、办公室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和窗口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把好报销关。
(十)关于强化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推动相关下属企业修订《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增加重大合同履行监管规定,修改合同审批流程,强化合同事前审批及支付审批的监管。推动相关下属企业工程项目完成工程结算、财务结算和竣工验收,追回挂账工程款,完善《建设项目(重大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实施挂图作战,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形成管理闭环。
(十一)关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推动相关下属企业通过处置地块、转让低效资产等方式盘活和出清低效资产,提升资产管理效益。加大力度推动下属企业扭亏为盈。
(十二)关于强化产业基金投资监管方面。根据经营情况等将项目分为风险项目、触发回购条款项目、拟退出项目及正常经营项目四个等级。目前已对涉诉的项目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对潜在风险项目多次走访,根据投资协议及项目方履约情况制定投后方案,控制风险影响;对触发回购条款的项目协商推进退出工作;对其他项目积极开展投后走访,保持密切跟进,适时退出。推动相关下属企业成立投后管理执委会,全面梳理投后项目,建立投后管理台账,持续跟踪每个投后项目的进展,对基金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提交投决会进行决策。
(十三)关于规范选人用人、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结合干部调研情况,对下属部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 、年轻化。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干部管理条例》,明确集团干部管理范围、干部职级对套,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及程序,严格履行各项报告和集体决策手续,加强集团纪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印发《人才规划培养指导意见(2024—2026年)》《“阳光苗圃”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人才入库标准和培养实施路径,科学配备老中青梯次,完善职称晋升机制。
(十四)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定期开展基层党务基础工作检查,加强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制定工作指引,进一步推动党员发展程序化规范化。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做好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科学制定集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战略方向,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鼓励下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加快上市步伐。完善《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实施办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把研发投入年平均增幅8%纳入企业年度经营考核指标。督促指导下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灵活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及时调整经营模式,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益。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投资并购尽职调查、风险防控和投后评价与管理,提升投资决策科学性,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利益。
(二)关于推动管网管线改造方面。立足保障民生事业,持续推动老旧小区燃气、供水管网管线改造和城中村燃气“瓶改管”更新改造工作,加快工程建设施工进度,确保按年度计划完成投资建设工作。
(三)关于防范投资并购风险方面。制定尽职调查清单工作指引,强化对下属企业投资并购项目尽调工作指导力度,防止出现尽调走过场、评估虚高等问题。防范对赌风险,完善法律审查机制,将审核对赌对象义务措施落实进上会议题审核、专项项目推进、相关合同审查等工作要求中。强化投后管理,完善《投后管理制度》,完成相关股权收购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大不良项目剥离力度,实现不良资产出表。推动相关下属企业引进战略投资方,通过开源、降本、增效实现扭亏为盈。
(四)关于应收账款清收方面。加强对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催收,相关下属企业以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组的形式跟进应收回款情况,与各债务方共同探讨资产置换、出让等资产盘活路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专章规定应收款项管理要求,通过台账等措施跟踪监管。
(五)关于规范证照管理方面。完善《集团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证照统一保管、申请审批流程、过程管理、归还要求。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程序,定期对各级管理权限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关于盘活下属企业闲置物业方面。组建物业招租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招租水平。持续强化宣传工作,寻找优质潜在租户。印发《关于开展闲置物业内部推介激励通知》,激发员工招租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成果、长期坚持,加强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压实整改责任到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及时反馈上报。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责任不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指导,深化标本兼治,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选人用人建设,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整改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进工作水平提高和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干劲不弱,着力推动集团发展全面提升。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同集团今年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巩固公用事业板块优势基础,通过投资持续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加快转换产业新旧动能,抓紧推进市本级产业类基金的划转和承接,加大基金投后管理力度,加快盘整经营性文旅资源。二是加快完善创新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三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苗圃计划。四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两个责任制”,强化财务监督,严把经费使用关口,严控整体债务规模,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投资并购、大宗贸易等重点领域监管,防止失管失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联系方式:0757-83033703;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中共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