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收到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党委会议,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任务。整改期间,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深入企业调研督导,推动难点痛点问题解决,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负责领学的领导传达主要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对与国资系统有直接关联的“第一议题”,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逐一发言谈体会,对贯彻落实意见展开讨论。二是及时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制度安排。制定实施《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
2.关于推动基金项目投资方面。加大基金返投力度,对基金在投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目前存量基金在投项目风险可控。
3.关于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方面。持续加强对企业党委监督指导,印发《关于做好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和“两会一层”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工作的通知》,企业已按要求做好公司章程党建内容和“两会一层”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强化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4.关于推动形成全市国资“一盘棋”方面。一是深化市区镇(街道)改革联动,持续加强市区镇(街道)企业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二是强化市区镇产业合作,充分发挥市统筹、区落实、镇(街道)属地的优势,结合各区产业发展优势,加大市区产业协作力度。三是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已为各区国资局开通市级办公协同系统。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修订市国资国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结合日常调研和分管工作,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内容。二是开展市属企业党建工作交叉检查,企业意识形态管理、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得到切实加强。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市属企业保密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上岗人员保密审查、对涉密人员离职离岗开展保密谈话等要求。
6.关于混改质量效益方面。一是加强对企业混改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混改投前研判、投中监管、投后评价的全流程监管机制,严格把控企业混改风险。二是提升混改质量效益。通过引入积极战投、出清亏损资产、推动吸收合并等多种方式,提高混改质量效益。三是加大对混改企业治亏力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部署市属企业降本增效专项任务。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摸清市属亏损企业底数,企业减亏扭亏成效不断巩固。
7.关于推动化解国企财务风险隐患方面。一是积极化解企业财务风险隐患,将资产负债率纳入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一企一策”确定企业资产负债率考核目标值。印发《佛山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指导企业科学管理资产负债率。二是开展企业资产确权专项行动,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
8.关于企业融资能力方面。提升企业融资计划管理水平和融资风险管控能力。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资产确权和盘活方案,继续扩宽融资渠道。指导企业拓展适配度高、期限长的融资方式。
9.关于对上市企业管理人员监管方面。一是强化党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领导,落实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委派董事及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效落实国有股东监管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佛山市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明确上市公司股权代表履职内容及流程,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代表履职管理。
10.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问题方面。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推动企业建立产权管理专责部门,规范资产交易流转管理。二是建成数字国资系统,将市属企业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一企一档、运营监控、监管预警。三是明确要求企业将房产、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全面纳入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对企业资产状态及收益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11.关于对企业法务合规工作指导监督方面。一是推动各企业成立法务风控部,举办合规管理专题讲座,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全领域全方位经营管理合规风险排查。二是加强企业涉诉案件管理,建立以案促改机制,采取电话提醒、约谈、发提醒函等方式督促市属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规范企业风控管理程序。
1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市国资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市国资委和市属一级企业班子成员、重点二级企业“一把手”等旁听庭审,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会、读书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接受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二是全面落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从加强投资并购监管、强化混改企业监管、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深挖问题根源,总结案发规律。三是制定《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2024年工作要点》,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3.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针对存在问题,推动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商务招待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商务招待工作的通知》,各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商务招待工作。
14.关于责任追究方面。全面梳理审核市属企业制定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宣贯学习,专题学习追责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
1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市属企业违规担保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及违规采购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问题系统施治,提升监督实效。
16.关于指导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与企业纪委组建联合核查组,指导企业纪委查办问题线索,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执纪业务指导。
17.关于规范下属企业津补贴方面。组织市属企业开展津补贴福利情况自查工作,开展工资内外收入专项检查,规范福利项目和津补贴项目,制定市属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企业津贴补贴。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开展兼职排查。推动事业职能调整,挂牌成立国资党建学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建成企业员工信息化系统,加强市属企业人员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做好各类出国(境)台账登记工作。
19.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方面。一是压实党委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支部相关台账记录。二是规范机关党支部管理,印发机关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及机关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三是强化对国企党建工作指导,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
1.关于提升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方面。一是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一企一策”制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侧重考核归母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二是均衡发展局面有所改善,通过开展投资并购、知识产权转化等,推动企业利润大幅提升。三是加快资产盘活利用,积极推进中大型土地盘活项目。
2.关于推动国资国企增强核心功能方面。一是聚焦主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企业开展项目并购,推动企业与市场化机构建立深度合作。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开展中长期激励、进行资质评选等方式,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三是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完成专业化整合主体任务,加快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关于外部董事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把关外部董事选聘,建立定期召开外部董事召集人会议沟通机制,修订《股东代表、外部董事、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4.关于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将三项制度改革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统一竞聘资格条件,严格落实薪酬分配机制,通过分配系数实现差异化薪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指导企业出台“苗圃计划”实施方案。
5.关于混改估值监管方面。组织市属企业针对混改估值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意见,明确处置时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混改估值、并购等情形下的评估监管,规范评估和估值结果运用。
6.关于混改尽调监管方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混改企业监管制度规定,充分利用第三方资源辅助尽调,创新“双评估”探索、关联方尽调等方式,有效降低项目研判风险。组织开展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问题专项整改,推动企业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7.关于对混改预期条款监管方面。加大企业对赌条款监管力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意见,明确处置时限。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对赌条约难兑现问题。
8.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方面。举办市国资系统“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积极沟通理顺编制职能事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的意见》,强化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统筹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招聘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工作相结合,以全方位、规范化、清单式责任体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推进中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毫不放松抓好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提升国资国企工作的机遇,注重在整改过程中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各项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国资委党委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联系方式:电话82340060;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电子邮箱:fsgzw@fsgzw.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国资委党委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