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6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全盘认领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并立即行动,于巡察反馈会议次日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反复推敲,深挖问题根源,探讨问题实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和责任;二是结合周例会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议,督促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三是落实整改措施过程中,市社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和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市社权力运行,堵塞市社廉政风险漏洞。
佛山市供销合作社新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市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一是召集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听取前期整改落实工作汇报,点评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对整改不落实的部门或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
坚持立行立改和边巡边改,在市社党组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近5年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政治要件办理工作,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佛山市供销合作社“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中共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佛山市供销合作社“三会一课”制度》等学习制度,以制度化推动学习常态化,抓好学习任务的落实。
2.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一是加强市社党组对全市供销工作的统筹。积极与市编办沟通交流,共同研究探索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问题。推动全市供销系统上下贯通,与没有区级供销社的三个区的镇级供销社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将供销业务辐射至五区,如农产品配送网络、冷链网络、助农服务体系等均已覆盖五区并投入运营,同时依托配送网络助推帮扶地区农产品在五区销售,促进消费帮扶。
二是根据我市农业领域的特点,积极探索拓宽供销社助农服务领域范围。依托乐从水产品养殖、加工、批发一条龙产业服务链,为水产养殖户提供市场信息、零售批发等服务。结合供销社的工作实际,积极与农业部门探讨参与标准鱼塘改造工作。
三是加快开展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工作。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民生保障冷链物流园项目(中心库)的跟进和推进力度,努力保障该项目质量按时交付,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抓好冷链物流服务,结合农产品配送网络建设同步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市社在五区基本实现冷链物流网络全覆盖。提醒督促各区加快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加强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并积极寻求上级帮助。紧盯“三农”领域,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逐步增加冷链库容,加大移动冷链设施建设,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助农扶农作出贡献,服务乡村振兴。
(二)关于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
1.做实做细项目谋划和论证
认真学习《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土地方面的政策、相关的法规、制度及文件,加深对政策、法规、制度的理解、把握。以巡察反馈问题为警示,认真进行反思、教育,树立按章办事、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今后对所有的新项目都要进行市场调研、充分论证、可行性分析和合规性审查。
2.对应验收项目进行验收
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验收、审核等专业知识进行了学习。联合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分别对禅城及高明区助农服务平台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确保相关项目申报材料与验收材料一致。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项目验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了《佛山市供销社系统专项资金验收工作指引》,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项目验收工作。
3.加强对直属企业投资指导
加强政策和法规学习,严格落实项目投资前的市场调研、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发挥好市社党组的事前把关、集体决策的作用。对2015年以来至今现存的投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下一步计划由市社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梳理出来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经营不善、社会及经济效益不高、发展前景不佳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参股企业提高效益,目前参股企业已按要求每月定期上报财务报表。
4.落实对涉农补助资金的监管责任
一是纠正参股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提高认识,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制度学习。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公司进行了清理并收回投资款项;重组企业并由我方派出法人,对所有支出业务进行审批支付,规范审批手续。吸取教训,加大监管力度,派出法人对公司所有支出进行审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二是严格把关项目验收。市社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收支情况、验收材料、报送程序等进行了复查。已查清巡察反馈问题的原因,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佛山市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验收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验收工作程序。
(三)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项目审批工作规程的学习,熟悉投资立项流程,提高业务能力。补齐粤港澳大湾区冷链骨干网项目立项备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加深对执行项目前置调研、可行性分析、执行工作程序的认识,在提高业务决策水平上下功夫,将下一步的工作做严做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文稿,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层级审核。
2.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一是规范企业清算。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股企业的清算、注销等相关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按规程办事的重要性。梳理厘清参股企业注销的规范流程,并查清问题原因。规范清算、验收、评估、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程序,形成一套完整的解散清算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聘请第三方进行清算。
二是加强资金发放监管。统一思想提高监管意识,落实项目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管。强化监督管理,对参股企业派出监事,制定了《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参股企业监事工作职责》,促使监事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3.加强对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视
一是认真配合巡察。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巡视条例和市的相关文件,不断提升政治意识。通过学习教育,充分吸取教训,防止整改走过场。每周至少召集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解决问题。
二是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组织市社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供销社职能定位的认识把握,稳步推动全市供销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通过学习,强化按政策办事理念,激发全社上下干事创业热情。向控股企业委派法人或董事长,向参股企业委派法人或董事长或派出人员担任监事,以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对反馈存在问题的参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组织市社党组成员、党员干部特别是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通过学习教育,市供销社党组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压实党组责任;责成人事干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补齐相关档案材料,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4.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
开展专题督导,抓住巡察整改“关键少数”,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对被巡察单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整改等问题进行纠治。聚焦资金监管,对涉及资金的问题逐项审查、“过堂会”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时以此为契机,督促被巡察单位查找漏洞,修订新建财务制度,加强源头治理。聚焦重点问题,采用挂图作战、责任到人等方式,督促市供销社等单位制定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做到整改责任具体化明细化,按时限将任务落实到事、责任压实到人。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针对反馈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并督促认真推进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中共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佛山市供销合作社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市社人员在意识形态方面分析研判和教育管理,下一步将适时组织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部署。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提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通过学习教育,明晰上级赋予的任务,牢牢把握发展方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明确党组成员分工及职责,通过个别谈话、解决困难、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提高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凝聚力,激发全市供销系统全体人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热情;同时探索“党建+重点项目”、项目专责小组等工作模式,分别成立各个专责小组,加大对各重点项目的监督推进力度。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实践活动,督促市社党员干部制定调研课题、落实课题调研,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年终办结情况挂靠个人绩效考核,以此提高党员干部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强调学习总结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避免形式主义发生。
2.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
组织市社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通过学习教育,市供销社党组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强化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
3.规范推荐考察工作
对照相关规定进行“复盘”,纠正错误,进一步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推荐考察、推荐内容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对近5年来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已查摆的问题和反复存在的“老旧”问题已完成重点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4.规范干部提拔文书档案制作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督促严格按程序规定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市供销社档案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分管领导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档案工作培训班,提升档案工作业务水平。
5.及时归档考察材料
责成人事干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干部纪实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制定归档文书目录。督促人事干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6.规范干部档案材料制作
责成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干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健全从严管理档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责成人事干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规定,重点学习对干部档案重要信息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补全反馈意见提及的档案资料。对在职人员档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按相关规定标准,发现并改正不规范表格。认真做好干部纪实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制定归档文书目录。
7.全面排查公务员兼职情况
责成人事干部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市供销社公务员、离退休干部重新填报兼职情况自查表,全面排查和清理规范干部兼职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走访市供销社离退休干部,协助填报兼职情况自查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加大对没有区级供销社的三个区的联系。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三个区调研,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对三个区的关注与重视。三个区供销工作已落实到分管领导来联系,明确责任。推动全市供销系统上下贯通,市社直接与没有区级供销社的三个区剩下的镇级供销社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了统筹协调。积极将供销业务辐射至五区,截至目前,供销社的农产品配送网络、冷链网络、助农服务体系及帮扶地区农产品销售均已基本覆盖五区,下一步,我社将加大对三水的助农投入,加大对南海、顺德的城镇农业投入。
(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与监管。通过学习,树立规矩意识,增强执行制度、规定的意识,明确今后的投资立项一定要按规矩执行,多做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组织财务对相关参股企业进行工商注销、股权变更和剩余财产追收。
(三)深化供销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提高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供销综合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大《佛山市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执行力度,理清工作思路,梳理文件中已完成的事项和下一步要持续落实的方向,目前我市供销系统建立了联农带农机制,新建村级供销社、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完成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提升了服务农民的能力,提供全程农机农技服务,做好消费帮扶,建立了农产品配送和冷链网络;下一步,我社将对重点镇村的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拓展服务内容,并向周边农村基层发展延伸,继续推动建立覆盖全市的供销系统助农扶农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四)规范资金使用。组织相关人员对《广东省省级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读懂弄清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资金项目进行了复查,对违规资金归还到专项资金专账上。
(五)推动“豆芽菜集中生产中心”建设。重新学习项目启动审批流程,加大对市场的调研评估。开始小规模逐步展开芽苗菜生产经营,利用供销系统自身销售网络,尽可能打开销路,同时开源节流,在保证产品质量基础上,尽量压缩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绿色认证及相关资质的取得,争取早日获批绿色认证。借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东风,加大对供销绿色豆芽菜的宣传力度,逐步打造我市供销系统绿色豆芽菜的品牌效应。
(六)加强对助农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组织市社及区社相关人员对《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掌握政策,提高业务能力。对相关参股企业违规资金情况进行了梳理,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成立了市社监事会,拟制定《佛山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层级监事监督的作用。
(七)加强对投资入股项目的监管。提高做投资决策前的论证意识和对投资项目的监管意识,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管理,按规定落实行使监督权力。全面梳理现存的社有企业,计划对部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拟引进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压缩精简。发挥市社监事会的作用,对企业加强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参股企业章程修订和重要决策的把关;向控股企业委派法人或董事长,向参股企业派出人员担任监事、会计人员,各参股企业定期上报财务报表和经济分析。
(八)加强改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调整市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党组“第一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政治学习日等形式,组织市社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等,其中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市社党员干部的思想武装,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借助学习强国APP等网络平台,组织市社党员群众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有针对性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结合目前公众对供销系统的关注,多向系统内外转发关于供销系统的工作动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供销系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振供销人的自信心,发挥供销社压舱石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深化学习,切实增强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主责主业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二)坚持全面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市社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坚持每周结合周例会召开一次整改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班子成员及各组各部门负责人紧盯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市社巡察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抓紧抓实,一个问题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以整改进一步推进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市社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使问题得到彻底根治;结合整改中发现的制度缺陷,梳理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科学、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7月27日。联系方式:电话:0757-83332860;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2405室;电子邮箱:fscoop@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