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部署推进
接到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刻组织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和推进整改。一是成立整改专责小组,统筹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下发整改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强力统筹,定期研判。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推进整改;结合局(办)年度总结大会,再强调再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区进度情况,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整改再提速、再加力。三是建立重点任务跟踪督办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跟踪督办内容,持续督导推进。
(二)压实监督责任,全力督促整改落实
在巡察整改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整改措施。一是牵头抓部署。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要求班子成员梳理好难点堵点,抓好统筹协调,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实现“点”上问题检查全覆盖。二是牵头抓短板。针对个别项目整改不到位不及时问题,现场督导并约谈责任单位,重点跟踪整改。三是牵头抓督导。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重点难点情况汇报,清单式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组织统筹、督导督促,协调解决各项问题,加快整改进度。
(三)深化反思剖析,标本兼治抓长效
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再剖析、再反思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进一步巩固完善长效机制措施。为抓实整改,全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锚定全国一流的目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落实“三资”监管主体责任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三资”管理的决策部署。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并贯彻落实。启动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多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整改工作。区、镇、村各级同步加强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二是启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茬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现已实现常态化运行,清产核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网上交易全面实施,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积极助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一是开展深化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模式调研。着力摸清我市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比对省内外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会同市委督查室形成专题报告。二是挖掘培育一批在发展农业新业态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集体,重点培育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截至2023年3月,全市共有中国美丽乡村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镇7个,省级示范点18个。三是指导开展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试点。指导顺德区和三水区出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3.统筹推进全市统一平台网上交易。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网上公开交易系统,截至2023年3月,全市已有148宗集体资产项目网上交易成功。二是实行市级统筹、区级交易的管理机制。区级统一负责为辖区内集体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线下签约、竞投人资质形式审查、交易投诉、资料备案及异常情况处理等交易服务。
4.积极横向协调。一是指导各区制定农转建合同清理指导意见,目前,高明区已初步拟定。二是加强与市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发展改革、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获取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等相关数据库。三是完善优化跨部门协调机制,规范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目前,禅城区已印发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达到招标要求的村级工程和采购项目须进入镇街公共资源交易所场地进行交易,禁止对未经平台备案的工程和采购项目批准支出款项。
5.加强纵向指导。一是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增设“三资”监管专项组,全面领导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三资”监管运行机制。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交易、镇级审核、村级申报”的运行机制,围绕“七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制度、统一交易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档案标准、统一监督管理),明晰各级权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市近100名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清产核资操作培训。
6.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市级监管力量。一方面通过选调和公开招考壮大监管队伍,成立市级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加强管理服务力量;另一方面从市纪委监委、市农管办及高明、三水等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改革专班,专职推进改革。二是强化区级管理力量。目前,南海、高明、三水等区均已完成农村“三资”管理定机构定岗定员。
(二)关于完善监督机制方面
着力提高基层监督能力。一是通过新系统建设完善相关确认功能,避免系统预警不及时。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月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财务及时公开。三是完善制度,构建农村财务代理监管新模式,实现第三方区级监管“三个统一”,即统一选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充分发挥第三方对农村财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作用。
(三)关于集体资金管理方面
1.多措并举堵住三资管理“坐收坐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某村坐收坐支现象,一是加强对该村的三资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员。二是街道农办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组)的提现金管理、工程建设及采购管理等工作。三是通过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智能化监督手段,技术上控制三资管理“坐收坐支”。
2.严格执行“组账村管、村账镇管”。针对巡察反馈提到某村8个生产小队,没有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开设集体银行账户,一是将其全部返还地租金纳入上级经联社进行收支监管。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全市未执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要求全面开展年度审计,严格执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3.督促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财监小组。一是推动监事机构缺位的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之后逐步完善股东代表会议及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架构。将同步加强股份社换届后续工作的监管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二是组织各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完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设置,提升财务管理监督能力,全面整治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监事机构缺位现象。三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上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子系统。加强相关机构人员的监管,及时发现缺位。
4.规范财务印章管理。一是指导相关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管理,建立健全镇村公章管理组织机构,开展代管公章情况摸查,严格公章使用。同时组织辖区各村(居)签订责任书,全面实现财务章和公章集中管理。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各区全面排查整治。三是督促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内控制度。督促各级加强执行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的检查。四是加强通报警示印章管理违规行为。
(四)关于集体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一是制定全市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的数据标准和流程规范,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二是分析并整改具体案例。针对测绘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督促相关村集体更新数据信息,严格按第三方测绘面积进行交易。针对某经济社7个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目前已推动2宗资产变更归入集体资产,其余5宗因存在继承权等,正在积极协调办理。推动某镇新建418个农用棚舍全部录入区集体资产交易系统。三是推进资产登记信息交叉核验更新。“三资”智慧云平台设置数据分析比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等功能,全方位保障清产核资数据的准确性、实用性。
2.全面推动集体资产交易“应上必上”。一是全面实施集体资产网上交易。二是优化网上交易流程。通过优化交易流程,实行网上公开交易,提升交易便捷度。三是不断拓宽交易信息知晓面。在农村集体“三资”门户网站中设置临期资产板块,公布临期资产信息,推广公开交易。四是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智能化预警 “应上未上”的资产交易。
(五)关于集体资源管理方面
督促村集体资源登记管理。一是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从市自然资源局获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明确地类和面积,借助资产资源“数字云图”系统计算有关资源资产的参考面积。二是推进资产登记信息交叉核验更新。对接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等数据信息,进行数据交叉核验和动态更新。三是组织开展集体资源资产分级抽查,督促落实资源登记管理责任。
(六)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推动基层工程建设充分论证。一是分析巡察反馈的具体案例。某村建设项目选址在堤边的滩涂地,交通较为便利,方便游客前往,但未考虑到地势较低,花草容易遭洪水淹没,论证欠充分,选址考虑欠周全。加之2020年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受限,吸引游客不多,未达到预设效果。二是组织各区对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是否充分进行自查自纠。有关区自查发现2020年组织推进的几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前期论证研究不足,部分村均因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无法实施,需重新评估申报新的项目。
2.推进合同规范录入系统。一是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按照交易流程开展工作,全面摸排承租合同,梳理出问题合同,分类整改,如果是登记错误的补正登记,如果是签订时间有误的协调补签合同协议。二是统一交易合同范本。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统一交易合同范本,科学设置电子合同有关要素,避免合同内容不规范。三是加强智能化校验。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智能化预警设置,校验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及时发现录入不规范合同。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一是推动高明区开展股份制改革,提高经济收入。目前,高明区经济社总数785个,现有749个已完成股份制改革,完成率为95.41%。高明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到2023年底完成全部经济社的股份制改革工作。二是针对经济薄弱村开展实施精准帮扶。高明区印发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组(社)的意见建议,指导各镇(街)通过统筹集约土地、清理问题合同和开展帮扶行动等方式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重点扶持薄弱村,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消除集体收入在1万元以下经济社的目标任务。三是摸排全市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现状。督促各区摸清其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措施。
(二)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一是排查研判全市范围内村级工业园闲置情况,并分析闲置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二是针对集体物业闲置率高的情况,全市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进行一次彻底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闲置资产处置信息预警机制。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数字云图”系统,同时构建“三资”监控系统,设置闲置资产、拖欠租金、未经平台交易等多个预警指标,实时反映资源资产闲置和利用情况,加强闲置资产的识别和管理。
(三)监督惩处集体资产违规交易。一是发现未按规定上平台公开交易的,由区约谈镇、村相关负责人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利用现有数字化系统,及时发现不上平台交易的行为,对故意不上平台交易的行为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完善制度规范。2023年2月,禅城区印发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将资产交易“应上必上”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监管不力的镇(街道)和村进行考核扣分。三水区修订出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对发生违规行为的,禁止其在三水区3年内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控违规交易。“三资”智慧云平台设置“竞投人信用警示”功能模块,在报名环节对被列入警示名单的人员进行自动挡截。
(四)加大力度监管村集体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白头单”入账现象。二是完善系统的涉嫌“白头单”预警功能。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开发建设统筹考虑“白头单”预警功能,用智能化手段限制“白头单”入账。
(五)整治超比例分配。一是全面排查纠正超比例分配行为并分析原因。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顺德区会同镇街指导村居落实“分八留二”政策,确保集体权益。南海区印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分光吃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分光吃光”专项整治,将超比例分配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体系,对镇(街道)、村(居)干部进行考核。三是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防止不提留公积公益金、超比例分配。
(六)督促各村集体按规定设置银行基本账户。一是理清不按规定设置银行基本账户情况。部分经济社未按规定设置银行基本账户,现已发送督促通知到相关村居,约谈有关村居党组织书记、小组长,提出整改要求,部分村小组已设置并使用公户,部分仍未使用对公账户的小组,拟继续跟进。二是组织全市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基本账户情况排查。指导各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管理。三是在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完善农村财务核算子系统。通过该子系统,强化银行基本账户规范设置备案工作。
(七)统筹指导资产规范交易。一是开展巡察反馈具体案例调查。二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设置门户网站滚动发布集体资产信息、网上交易信息和财务公开信息,将资产项目信息、现状照片、导航定位、合同样本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科学合理设置交易底价。利用资产资源“数字云图”系统,完善片区项目租金水平的统计分析功能,引导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相对合理的交易底价。四是建立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月报制度。借助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建立分区、分镇(街道)的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月报制度,对成交项目数、合同总金额、溢价率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八)严格监管“农转用”土地未重新入市交易。一是摸查全市“农转用”土地未重新入市交易的现状。二是全力防止新增“农转用”土地未重新入市交易。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对接,明确在办理“农转用”审批前要对原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清理,避免农用地相关合同一直沿用,防止产生增量。三是通过资产资源“数字云图”系统进行智能预警。推进资产登记信息交叉核验更新,通过图层叠加对比技术手段,建立在租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智能预警机制。
(九)规范基层招投标管理。反馈报告所指某社区8个新建公厕项目均为同一家设计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由于8个新建公厕工程体量小,投资建设金额在10-25万元之间,为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及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社区委托了同一家设计单位和预算单位对该8个公厕进行设计和预算,因此存在建设公司相同的情况。针对该项目,社区党委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各经济社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认真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招投标管理制度。
(十)加强基层建设中的资金管理。一是摸查全市集体经济组织拖欠工程款情况。清查各区、各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拖欠工程款情况,督促各区各镇(街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处理欠款。二是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立项程序。将集体决策和资金预算作为重点审查事项,避免因缺乏资金预算拖欠款项。
(十一)规范基层资产交易合同管理。一是全面梳理存量超期限合同情况,并分析原因。超期限违规合同主要是由于《合同法》实施以前,合同由各村自行制定,管理不规范。引导村集体通过协商方式重新签订合同或者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超期限违规合同,或者陆续对原租户进行清退处理。顺德区已通过村级工业园改造处理一批超长期合同。二是规范各类资产交易合同年限。印发统一交易合同范本,对各类资产交易年限进行规范。
(十二)督促基层合同录入系统、接受平台监管。一是针对巡察发现某镇12份生产小队发包合同未纳入监管进行整改,2023年3月初,12份合同已全部上交到镇财务站备案进行监管。二是开展集体经济合同全面清理。高明区已开展未纳入平台监管合同专项检查,2023年印发提醒函2份,督促镇(街道)完善合同监管工作。三是推进实现资产交易与合同相互关联。农村集体资产改线下交易为线上全流程交易后,实现资产交易与合同相互关联,相互佐证。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设置智能化预警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反馈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恪守“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项巡察既是市委对市农业农村局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局党组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过程,当成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提升业务能力、检验工作成效的过程,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
(二)明确目标责任,逐条逐项抓紧抓好。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列出的整改措施台账,对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摸排整改,对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逐条逐项抓紧抓好。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整改工作实行“全面排查、定期督查,专项推进、重点突破”机制,对照问题的整改期限和整改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对整改落实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深化成果运用,促进“三资”改革创新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深化改革。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使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际行动上来,有效促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联系方式:电话:83280949;邮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电子邮箱:suny@fsny.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