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局领导班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从严落实局党组的主要责任,统筹部署整改工作
局领导班子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责小组,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统筹联络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和要求,对标对表严抓落实。三是强力统筹,定期研判。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反思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结合局年度总结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为及时传达和贯彻市有关领导在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上的有关要求,我局召开各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各区进度情况,推进工作落实。四是跟踪督办,狠抓落实。我局及时建立重点任务跟踪督办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跟踪督办内容,持续督导推进。
(二)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整改措施
在巡察整改中,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抓整改落实。一是牵头抓部署抓调度。主持制定整改方案,部署召开各区参与的工作调度会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牢整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带头、上下配合、共同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牵头抓队伍建设。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选人用人工作,部署制定选人用人制度文件,牵头抓好常态化落实。三是牵头抓改革抓创新。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重点难点情况汇报,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统筹、督导督促,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的障碍和问题,加快整改进度。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难点,指挥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四是牵头抓调研抓督导。积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项目现场开展调研检查。督促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推进工作落实。
(三)深化反思剖析,举一反三抓长效
2023年2月,我局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再剖析、再反思。同时,强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进一步巩固完善管理长效机制的根本性措施。立足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及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有关文件及机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方面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2022年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22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2023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印发有关要求通知,对议题范围、上会流程、材料格式等内容进行了再明确再完善。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方面
1.协调各部门形成乡村振兴合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资源整合工作
一是发挥好市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自去年10月以来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农村人居环境及“三农”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强化工作部署。二是已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考核细则。三是会同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现制度化。四是编制佛山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五年规划,强化了“数字乡村”建设的统筹部署和规划引领;五是积极协调推动“三农”大数据平台项目评审立项,配合开展一网统管农业农村专题建设。六是推进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数字化转型升级。
2.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进度
一是落实月报制度,调度跟踪项目进度情况。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检查和调研等日常工作,加强对示范带建设的调研检查和进度督导。二是对示范带进度缓慢项目,发出督办提醒,压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制定出台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行动方案,对示范带建设思路和机制进行优化完善,部署启动新一轮示范带建设提升行动。
(三)关于党组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一是印发有关要求通知,对资金议题上会要求进行明确,自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局党组严格审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提升局党组决策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在谋划2023年度部门预算过程中,严格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排项目,后排钱”的原则,确保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避免出现项目反复调整。在申报预算项目资金时,坚持“三突出、一确保”的原则,突出硬性任务,突出重点项目,突出成熟度高的项目,确保当年形成实际支出。三是督促提醒有关科室强化日常审核工作,重要文件出口把关。
(四)关于涉农资金分配谋划,项目储备方面
1.强化资金分配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严格按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的管理模式,建立具体清晰的考核导向,引导各区将资金优先投向当年能形成实际支出的高质量项目。对于当年未能实施的项目,及时报经当地涉农领导小组审批,及时进行项目调整,将资金用到实处。二是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审议资金分配议题时,将项目成熟度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将“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作为优先选择的扶持方式。三是建立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和督查机制。按月对划拨至各区的资金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将中央、省资金进度情况列入局重点工作跟踪督办清单,强化全过程督查和评价。
2.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落实畜牧饲料科项目把关责任,对各区进行了督促提醒。二是去年10月以来4次召开涉农资金统筹管理会议,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立项、申报、考评、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业务科室、各区局的主体责任,加强资金下达的后续监督和实地指导,做到每月必问、每季必查。
3.分配培育新型主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横向沟通,压实各业务科室责任,确保在分配项目资金过程中,与市财政局加强信息互动,业务范围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求及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二是加强纵向联系、上下联动。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与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充分沟通,加强实地调研检查,避免出现多头申报、报而不用等问题。三是要求各业务科室强化资金计划管理,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划拨手续,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发生项目调整情况。
4.督促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实地督导有关区开展入库项目梳理,强化把关意识,提高项目入库的严谨性,杜绝高比率退库现象。二是督促有关区立行立改,对入库项目的科学性进行了重新评估,原则上固化现有项目。三是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组织各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库设立情况和入库甄别排查,建立健全项目库设立制度,规范入库流程,提高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四是开展有关调研及入库项目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五)关于涉农资金拨付方面
1.督促推进支付农业保险工作
一是联合市有关单位加强与各区协调沟通,明确资金安排计划。二是及时下达中央和市级保费补贴资金。三是督促各区局加快与各承保机构做好保费清单审核,及时完成补贴结算。
2.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付工作
抓好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及时掌握了解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对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进行实地督导。及时与市、区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支付到位。
3.抓好有关项目“三通一平”管理工作
有关水产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为强化类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我局坚持每月调度和通报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提醒、督导各责任主体按计划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
(六)关于涉农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迅速完成对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迅速研究并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并指导各区全力推进落实,我局与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市级政策指引落实短期政策性渔民保险解决补贴申报困境,已完成补贴发放。二是创新开通线上申报,落实便民“一卡通”,实现补贴申领无纸化、便利化,补贴发放规范化、精准化。
2.抓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多次督促有关区加快项目验收及拨付进度,保证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为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要求各业务科室督促各区对在建再管加强了监督指导,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加强对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管护工作
一是推动高明区挂图作战,任务细化到具体镇(街)、具体责任人。二是举一反三,对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经济加快发展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查漏补缺。三是指导加强后期管护。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指导高明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落细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管护。
4.指导推进高明区革命老区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督促与指导,推动高明区优化内部审核审批流程,为工程建设提速提高保障。二是责令高明区建立报告工程项目进程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工程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推动审核审批流程优化,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推动各级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制定合理的推进计划,强化全过程监督与管理,提高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5.抓好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验收工作。
针对具体问题,我局督促相关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资金支付进度100%。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我局将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纳入我局年度重点跟踪督办事项清单,强化日常调度和跟踪督办。
(七)关于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谋划方面
我局从思路创新、机制完善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专项债工作的统筹落实。联合相关单位建立专班专项服务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服务好基层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申报工作。2023年高水平申报一批已动工的成熟项目,在金融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突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八)关于对项目建设指导方面
1.加强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
组织各区加强政策学习,深入研究省下发的乡村建设简易工程审批指引,抓好乡村振兴项目招投标制度落实,规范管理乡村振兴领域工程项目。
2.抓好公厕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
一是举一反三,开展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规范性检查,建立市财政支持资金建设项目季报制度,压实各级强化日常排查的责任,强化项目建设的廉政风险意识,推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按程序实施,规范支付工程进度款,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
(九)关于加强履行选人用人方面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局党组专题学习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制定选调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选调、商调干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文书档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制作和整理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严格做好审批、备案工作,确保出入境证件使用规范、管理有序。做好档案日常材料收集,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把公务员考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持续指导推动个别重点项目工作
一是推动高明区与华南农业大学进一步磋商,讨论双方合作细节和方向。二是督促高明区加强统筹资金,压实任务,加快落实示范带有关建设项目。三是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提升行动,加强跟踪督办。
(二)督促加快支付补助资金工作
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并通过建立重点事项跟踪督办等机制,压实各业务科室和各区责任,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继续加强对拨付各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补助资金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有关区镇要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提高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二是建立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三项市级资金使用进度每个季度定期报送的制度,及时掌握各创建单位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加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监督,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强化市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检查,2023年以来,对各区的项目进度检查已实现全覆盖。三是指导各区加强项目变更、资金安排和项目台账进行审批把关,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巩固提升,做好后半篇文章。对照整改问题清单,逐项抓好巩固完善。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进行回访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仍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压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责任,坚持挂图作战抓落实。对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督导提醒和日常检查,重点抓好制度和机制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局(办)重点任务跟踪督办机制,将巡察整改作为2023年重要督办内容,明确督办牵头领导、统筹科室,强化对各科室联络协调、信息通报等机制,确保整改事项顺利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市区镇联动抓整改、促提升,确保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联系方式:电话83274939;邮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电子邮箱:suny@fsny.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