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水利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
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当天,局党组班子对巡察意见进行认领。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要求全体水利干部要勇于担当,直面问题,深刻查找原因,紧扣“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觉悟,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发力。为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纪检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分工成立整改专班。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整改
局党组仔细对照反馈意见,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上,逐一梳理具体问题,认真制定了《中共佛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体落实。在制定方案和后续具体整改落实过程中,纪检组积极与局党组沟通,主动参与现场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整改效率,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按照制定的方案,全局上下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围绕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聚焦突出问题,局党组通过提醒谈话、约谈、批评教育,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强调集中精力抓整改、统筹兼顾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以持久的政治定力抓整改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查找在专项资金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细致修订《佛山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程,印发多份方案通知,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推动水利工作更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落实局党组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总书记对“三农”工作战略指引,牢记“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二是真查细照剖析问题,抓好整改落实。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专项巡察整改,围绕查摆的问题短板,把问题整改、班子建设与推动佛山水利高质量发展贯通起来,用水利发展成果体现和检验整改成效。纪检组全程指导督导。
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好台账跟踪。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主题、一周有要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坚持全员参与,分层次、分阶段、分主题,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重大资金分配
一是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全面学用结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佛山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全面梳理分配方案,逐一进行盘点。分析研判各类资金的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拟制清单表,实现动态跟进,掌握实施进度。
三是扎实开展集体谈话,深化作风建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开展集体谈话,强调全局上下要对通报内容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动整改措施尽快落实;明确要求责任科室要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整改,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改作风,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及个人要严肃问责。
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完工,做到立行立改。加强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全市水库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是提前铺排建设计划,强化督查指导。梳理研究重大项目清单内容,提前铺排2023年全口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检查,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监督工作效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关于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
1.项目前期谋划做细做实,科学安排预算
切实扛牢监督责任,要求各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从资金安排、拨付进度、跟踪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等环节,不等不靠,不断筑牢资金安全“防护网”,用好专项资金。督促相关区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专项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特邀市财政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到我局开展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处理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为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奠定理论基础。
2.工作前期推进抓牢抓实,结合基层实际分配资金
局领导多次调研相关项目需求、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掌握各区水利专项资金的真实需求,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局党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审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加强资金效能监管。建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月信息调度制度,把握“深入研判选项目、库外项目不立项、动态管理保质量”的基本要求,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3.加强涉农资金执行管理,及时督促指导项目
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约谈相关区责任人,推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查阅各级相关资料,了解污水收集工程具体情况。年度计划提早铺排,每月跟进各区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情况,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指导专项资金使用,强化涉农资金使用监管
责令相关区严格按照省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规范专项经费使用,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定期向各区通报项目检查情况,督促各区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规范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5.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加大建设项目督促力度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照各区碧道既定任务进度情况,每月跟进建设进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加快推动各区碧道项目实施,以通报形式向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和向各区通报碧道建设进展;加强提醒和督办,对碧道建设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开展提醒和督办。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按照“保重点、见实效”的工作思路,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用好用足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科学有效划拨资金,激发项目实施单位活力,切实强化资金使用中期、后期评估。
6.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聚焦资金使用成效
综合考量多方因素,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建立项目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与审批,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要求,局领导主动认领调研课题,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收集储备,分类筛选、排序择优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项目,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严格执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益等情况。
7.加快专项债使用进度,助力专项债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各区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统筹调度,按照合同工期倒排施工进度。根据工程建设节点定期调度工程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提高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资金支付效率,增强工作实效性。跟进全市水环境治理项目推进情况,通过水环境治理工作专报等形式定期通报水环境治理项目进度、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完成情况。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积极落实专项检查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巩固整改成果,对相关问题河涌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区压实镇、村两级河长职责,全面开展河涌“四乱”整治和污水管网建设,持续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市河长办将河长巡河、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季度检查重点内容,以考促改、以考促干,检验整治成效。
2.以严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以“两个确立”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关口。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坚持以严的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地抓下去,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3.规范专项资金项目招投标程序,防范廉政风险
组织全局人员集体学习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熟悉采购管理政策,深入了解采购业务流程及要求,深刻认识采购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压紧压实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行为,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局党组学习议事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完善《中共佛山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第一时间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选取官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
局党组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政策学习先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强化干部因私出国(境)及日常管理监督,加强证照保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批。加强离退休人员教育管理,及时传递关怀,进一步严明纪律。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加快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制定符合水利工作实际、针对性强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争取实现涉农资金“一盘棋”管理。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积极落实关于扎实开展“三走”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监督职责,一边督项目建设质量,一边督项目资金使用。局领导下沉基层,加强日常检查,规范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建立绩效考核通报机制,指导各区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
制定2022年至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组织召开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向基层水利部门解析工作方案及改革验收工作评分标准,宣传中央政策要求。下沉一线现场督导检查,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提炼各区优秀做法,对存在不足的区进行督办提醒,及时掌握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困难,逐级传导压力至相关部门,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督促指导相关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化各部门、镇街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区级统筹、镇街实施”的原则,要求相关区严把项目工程设计、预算、招投标、施工、验收等重点关口,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组织召开约谈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所在,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4.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市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印发《佛山市2023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召开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接会议,要求相关区举一反三、精准发力,科学、系统铺排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以“一河一策一图一表”形式挂图作战深入推进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压实五区主体责任,梳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排水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并确定相关区设施移交清单,督促其按移交计划倒排时序,运维合同期结束后立即移交区排水公司管理。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加大对已验收黑臭水体的巡查力度,开展水质抽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水质突发问题,强化控源截污,加强河涌和流域范围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发现黑臭河涌,及时通报压实整改,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二)全面履行主管监管责任
1.强化涉农资金执行及管理,督促推进项目建设
要求各区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工作方法,任务到人,循名责实。责令相关区严格按照省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积极落实监管职责。局党组一线推进工作落实、项目落实,指导相关区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去伪取真分析情况、去末取本查找原因、去虚取实寻求对策,解决好用地需求问题,把好各环节审核关。
2.统筹指导全市专项资金使用,督促项目资金支出
局领导开展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使用情况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要求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实施,严格按要求完成中央水利资金支出。加强项目日常检查,开展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和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督促开展绩效评价
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培训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佛山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掌握实操技巧,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开展资金绩效评价,要求相关区将水利工程绩效自评材料经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三)规范选人用人
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做到档案应归尽归。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盯整改重点,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发力,在“改”上下功夫、在“建”上出实招、在“治”上求实效,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把资金真正用到实处,以巡察整改工作带动水利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书写佛山绿韵水乡新篇章。
(一)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以全方位、规范化、清单式责任体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统筹管水、治水、兴水、节水,深入推进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佛山展现生动图景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从严治党,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中的整改任务,紧盯节点再研判、再压实、再发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对整改不力、避重就轻、虚假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破立并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解决巡察组指出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失效、制度缺失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注重治本和预防,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以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自行采购工作规程规范资金使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四)抢抓机遇,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提升水利业务工作的难得机遇,更加注重在整改过程中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立足大局、站位全局,突破区域限制、思维局限,锚定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管住用活治水投融资资金,积极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督促各区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以“水美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佛山水利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开创治水兴水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1日至7月22日。联系方式:电话0757-83284731;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电子邮箱:bgs@fswater.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