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全程带头指导具体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使命意识、政治担当和进取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进整改和谋划发展,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深入基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找准不足、对照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成效为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达压力,压实各方责任,带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协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局党组坚持分类施策,对反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科学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工作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实施台账管理,建立和实施整改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对照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工作开展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系统开展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回应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决防止避重就轻、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一手抓补齐短板,一手抓能力提升,以整改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一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载体,深入开展多形式、常态化党风廉政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升机关效能,健全完善重点工作责任制,实行月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定期跟踪问效;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规范审批和执法行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创建“无废城市”,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一是发挥局党组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题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及涉农重要文件作为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传达学习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领会各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纳入机关各党支部“政治学习日”学习内容,督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增强党组在引领乡村生态振兴方面的领导作用,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统筹推进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制定实施佛山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深化工业VOCs治理,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涉VOCs的六大行业治理提升。持续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二是落实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战略,持续推进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有序推进铝型材行业表面处理企业废水治理提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监管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完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全过程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报告抽查和质量核查。四是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工程清单、责任清单和废物清单等四个清单,加快出台《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佛山市“无废城市”服务管理平台落地运行,进一步完善固废协调处置监管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健全完善环保“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制定实施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构建“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撑佛山制造业当家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
(二)关于履行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资金主管和监管责任方面
1.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修订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细则等政策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全流程管理文件,重点抓好资金下达后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需求审查、招标等工作;压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升事前绩效评估质量,全面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和资金绩效落实情况。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局党组及时研究审议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强化项目采购管理工作。完善采购需求审查机制,成立采购监督代表小组,对采购需求必要性、采购计划可行性、资金支出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会审把关。健全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采购岗位职责,强化全流程监督。实施采购项目公开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规范项目储备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推进项目前期可研、论证等工作;组织召开项目库建设专题培训会,编制项目储备库工作指南。强化项目科学谋划,综合采用专家评审、方案比对、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项目谋划科学性、合理性。
(三)关于对基层生态环境审批和执法领域加强监管方面
1.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从严从实开展审批。一是全面加强涉VOCs重点行业审批把关。制定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参考指南,聚焦重点环节,强化技术审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明晰相关工作指引。落实全链条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典型项目审批后“回头看”,提升审批质量。二是强化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持续做好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规避环评审批行为。三是持续从严开展环评市场监管。依托环评信用平台和审批业务数据,加强对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建立环评监督预警机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和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执法公正公平,明确轻微不罚、道歉从轻和首违不罚等情形的操作流程,细化案件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细则。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量化监管平台、省司法厅执法“两平台”系统操作,做到执法留痕、处罚留档、接受监督。三是强化督查指导。持续开展环境执法责任制考核,每季度随机抽选执法笔录开展现场审核,严查弄虚作假和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执法稽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加强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业务培训和交流锻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现场执法大比武活动,选派执法人员进行双向跟班学习,组织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检查,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牢固树立“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的思想,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一级管一级的管理体系和定期汇报机制,局党组每年专题听取各分局、相关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2.健全纪检监察协调机制。旗帜鲜明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同向发力,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轴运转,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着力呵护自然生态。坚持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机制,聚焦关键环节、重大领域加大监督力度。
3.加强系统性风险防控。定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巩固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实行执法责任制考核,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系统廉政风险。
4.持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多种形式的纪律教育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抓早抓小。坚持严管厚爱约束激励,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规范干部管理、强化干部监督,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组织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深入分析查找干部队伍结构和能力素质短板弱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干部考察方式,强化担当实干精神,强化攻坚克难精神,强化奋勇争先精神,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加强选人用人和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注重干部培训锻炼,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学习,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建设忠诚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干部队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检验;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统筹起来,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不断开创佛山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二)持续加快推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每月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强化督促检查,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及时进行研判,强化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制度出台的政策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立足长效机制,深化拓展成果运用。局党组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进整改和谋划发展,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统一起来;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从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手,既下大力气解决当前问题,又探索建立长久管用的体制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6日至7月26日。联系电话:0757-83383941;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电子邮箱:rensk@sthj.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