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6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佛山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佛山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指出存在3个方面23项问题。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并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长效整改。截至2023年5月底,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其中22个问题已完成(占95.65%),1个问题已阶段性完成;共制定118条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措施117条(占99.15%),另有1项整改措施部分完成且正在着力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责任。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视为市直民政系统革故鼎新、“治病去疴”的重要机遇。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认领、深入剖析,强调了不折不扣、扎实整改的态度决心。二是成立专责机构。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督导组不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进度。三是压实责任分工。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直接负责,加强指导督促;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照整改清单分解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同时,先后召开整改动员会、工作推进会,着力营造每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人人有责、人人作为的氛围,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定期跟进督办。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党组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5次,带头与分管负责同志结合日常工作经常过问,并亲自协调、指导督办、实地检查重点整改事项10余次;由驻局纪检监察组以及组建专项督查组、指定督查专员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督查督办工作,督查组通过谈话问询、查阅资料、走访检查等形式对直属各事业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查5次。
(二)精心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要求。一是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反复研究、不断完善,于2022年12月15日制定了《中共佛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二是精细化明确整改措施。局党组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过程中,坚持不简单应对、打马虎眼、搞形式主义,局党组书记一再强调整改措施必须既对应解决指出问题,又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既要能当下整改问题,又要能长久消除问题,切实体现彻底整改、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18项整改措施。三是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单位),以及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同时,严肃整改纪律,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强化日常监督责任,防止发生整改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的消极现象。
(三)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整改长效。一是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对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建立详细的台账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直到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为止。二是深度检视自我革命。局党组精心组织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周密安排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2023年2月13日,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市督导组全程督导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会后,迅速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视清单,并对民主生活会议情况进行大会通报。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集中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深入推行“三转三化”教育整治行动,规范干部使用、财务开支、内务制度,以建章立制促进常态长效,一体推进当前改和长久立。在整改措施落实过程中,共建立健全制度27项、机制48项,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解决痛点堵点难点。局党组书记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解决市直民政系统痛点堵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和进度计划,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力支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理顺规范了南海、顺德区福彩中心管理体制,顺利解决了市福利院消防审验和资金结算等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夯实民政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基础。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经全部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方面
1.抓紧抓实解决民生领域问题
(1)提高专项资金支出效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凡是涉及群众利益、民生领域资金支出和其他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执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抓任务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闭环管理,凡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主办科室(局)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制定落实计划(清单),明确具体经办人、责任人,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办理,确保任务按时序完成。三是充实督查督办工作力量,调配人员专门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凡是涉及专项资金的文件,办文时同时分办给局督查督办专责小组阅知,局督查督办专责小组把该类事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及时跟进督办,并将督查情况不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四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季度梳理、盘点民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跟进其进度及运作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五是结合市直民政系统“三转三化”专项教育整治行动,分管局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经常过问跟踪,一旦发现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不良苗头或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纠正。
(2)提高殡葬服务信息宣传效果。一是加强市殡仪馆服务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管理。对收费项目及标准重新全面梳理,并对有不同价位的项目逐项细化收费标准和明确服务内容,所有收费项目一律在服务大厅等办事场所的显眼地方明示、公开,接受市民监督。二是规范销售服务行为和物品携带指引。遵循群众自主消费原则,按照殡仪行业规范明确丧属可予和禁止携带的物品和种类,在市殡仪馆门口、服务大厅等显眼地方设置提示牌。三是制定《佛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督查督办办法》,强化执行并重点加强对收费项目的专项督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督查督办专责小组每半年督查1次;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局)负责人每季度督查1次,坚决杜绝该类型问题的发生。
(3)提高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的主动性。一是建立完善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发现和认定机制,制定印发《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二是将南海区救助站受助人员全部妥善转移到市救助管理站临时托养安置,督促指导南海区加快推进新站(已动工)建设。三是制定《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对区级民政工作指导督导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指导督导。四是指导各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补齐履职尽责短板
(1)提高落实省有关决策部署工作效率。一是坚决杜绝因材料上报程序瑕疵被列为未作为的情形,今后凡报送上级机关的方案(计划)、请示、报告等材料必须按办文规范以正式文件盖章报送。二是凡是上级机关要求的硬指标、硬任务,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局)须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并及时跟进、督促落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纳入局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建立对工作落实不力、效能不高、质量不好等错情、差评的通报制度,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或责令公开检讨,并作为考核、奖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四是落实市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已完成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并有序推进火化及冷藏防腐车间环保改造工程项目。五是深化市直民政系统“三转三化”专项教育整治行动,提升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举一反三,及时跟踪问效,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提高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一是加快推进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完成市颐养院项目建设。目前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已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按进度将在2023年6月中旬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市颐养院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10月1日投入运营。二是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工作台账,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坚决对照工作原则和工作标准落实整改,确保按计划保质量完成投资进度。三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重点工程项目专责工作小组,并定期监督巡查、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四是严格按照《佛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督查督办办法》,加强重点项目督查督办。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督查督办事项专责小组每半年督查1次;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局)负责人每季度督查1次,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督办,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反复会商研究,并主持制定《关于理顺规范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体制的操作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将南海、顺德区福彩中心撤销和并入市福彩中心。二是成立局理顺规范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体制专责小组,2022年11月已按市委编制部门的批复确定人员编制,2022年12月底已完成了人员转隶和清产核资工作,并办理完成财物交接。三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推动解决市福利院消防审验和资金结算问题。资金结算问题已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完毕。今年4月通过了消防审验,现已完成现场全部施工整改内容。
3.提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一是市福彩中心加强闲置资金使用规划,结合理顺全市福彩管理体制的实际工作需要,迅速研究拟定南海区、顺德区福彩中心办事点运作保障和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和佛山市康养中心项目,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启用市福彩中心大额闲置资金。二是对市直民政系统是否存在其他大额闲置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市殡仪馆、市福彩中心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每半年1次),科学合理做好当前和今后中长期资金使用计划,预防资金大量沉淀、累积闲置。三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定期通报资金使用进度,杜绝大额资金闲置情况重复发生、反复存在。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一是成立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局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规范,对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落实巡察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局党组成员每月研判分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并压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四是局党组书记与局机关党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分别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2023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压实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是规范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由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主要领导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初审初核,分管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审核后,报局党组书记审定。
2.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与局党组书记沟通交流的工作制度。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督查督办专责小组,每半年对直属各事业单位开展1次督查。三是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四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年就市直民政系统队伍建设、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局党组汇报。五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担任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第一副组长、副主任,参与制定巡察整改措施,并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问题均整改到位。
3.抓严抓实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立行立改由分管局领导迅速对数据差异和错误缺失问题纠正情况进行督办核查,2022年12月7日核实已完善省、市、区三级数据对接报送机制。二是结合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对残疾人福利保障和殡葬领域开展了1次重点督促检查。三是3月10日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统计工作会议并对民政数据统计业务进行培训,及时提升新任职、上岗人员业务能力;3月30日修订印发《佛山市民政统计工作管理办法》,3月31日印发《佛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对各科室(局)工作落实不力、效能不高、质量不好等错情、差评的通报制度,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五是严格按照《佛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督查督办办法》《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对区级民政工作指导督导的实施办法》,对民政统计数据进行专项督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督查督办专责小组每半年督查1次,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每季度督查1次,2023年第一季度已完成。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强化基层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进一步强化决策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凡是重大工程项目均成立专责小组,每月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在局党组会上通报进度。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市直民政系统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直属各事业单位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操作方案。三是制定了《佛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及相关福利的管理办法》,预防和管住今后。四是坚持凡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听取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并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决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2.补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局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一体研究。二是局机关党委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计划),报请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初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年中听取党建进展汇报,年底进行全面管党治党工作总结。2月13日,印发了《2023年佛山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三是规范制定《佛山市民政系统团组织工作制度》,举一反三开展团组织工作制度党内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局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到基层党组织进行督促指导。五是每年初局党组书记与局机关党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与直属各党支部书记层级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3.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化建设
一是制定出台《佛山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相关内务管理制度,预防和管住今后。二是制定实施《佛山市民政局关于“一揽子”解决巡察整改涉及轮岗交流类问题的工作方案》并迅速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原则、流程、纪律要求和监督执行等事项,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规范。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提高“政治三力”。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22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防范化解风险等领域的形势研判,不断调整优化措施。定期梳理民政领域重点数据,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思路或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修订印发的《佛山市民政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把握工作规律,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建立局党组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清单69项。发挥局督查督办事项专责小组作用,实施全闭环管理,确保工作不漏项、不走样。夯实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不定期深入社会组织进行意识形态风险排查。
(二)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厚植为民情怀,践行民政担当。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深入思考民政部门在经济、就业、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按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特困照料护理资金,加强低收入人口库动态监测和低收入预警。5月24日,民政部主办的《中国社会报》刊发了佛山市“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信息报道。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事业持续发展。聚焦专业提升,着力提升民政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开设《佛山民政大讲堂》,举办民政业务5期14个专题,交流经验做法,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老人康养、困难群众救助等热点攻坚克难,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我市老年人现实需求,出台实施《加快推进佛山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着力开展“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多元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推全市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挂职等制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聚焦风险防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继续组织各业务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常态化排查,提高预警处置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阶段性推进整改的事项,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持续巩固应改尽改、真改实改、长效整改的巡察整改成效,并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反弹。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大力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坚定不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完善和坚持长效机制,不断夯实民政事业的发展基础,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佛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联系电话:0757-83334321;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电子邮箱:fsmz@mz.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