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2月25日,中共佛山市委第三巡察组与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召开了见面沟通会,巡察组组长刘仕斌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并要求切实做好巡察有关准备工作。
3月6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红林同志主持,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仕斌同志作动员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刘向前同志作了讲话,刘红林同志最后作表态发言。市委巡察办曾永雄、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本部全体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加。市国资委派驻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列席会议。
动员会上,刘仕斌同志传达了党中央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及市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的决心,并指出这是我市巡察工作在新的起点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动员令,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再次释放了市委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强烈信号。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政治体检”的作用。
二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市委巡察组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坚决把市委部署的巡察任务完成好。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同时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积极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接着,刘向前同志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河清在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思想上要旗帜鲜明,坚决支持巡察工作。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把支持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检验和促进,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检验和促进,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验和促进。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思想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一次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的过程,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行动上要全面迅速,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把配合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主动积极、雷厉风行、紧抓快办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同时畅通市委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让市委巡察组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作风上要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互相监督。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保障。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同党员群众一起,加强对市委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市委巡察组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最后,刘红林同志代表公司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路桥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坚决做到:一是在政治上提高站位,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二是在行动上全力保障,认真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在组织上严谨有序,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在问题上立行立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坚信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定能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发有为,立足路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三个“一百亿”宏伟目标,努力践行“初心、匠心、创新、决心、信心”的理念,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佛山新一轮交通建设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动员会后,紧接着召开了专题工作汇报会,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巡察组集中听取了十八大以来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建业务全面工作情况、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人事(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汇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3月6日至5月31日,对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佛山市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单位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受理方式如下:
(一)联系箱设置地点:1号信箱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本部(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2号信箱交通发展大厦主楼(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1座大堂);3号信箱交通发展大厦副楼(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2座一楼);4号信箱高速营运公司(顺德区北滘镇三乐路与黄涌大道交叉处);5号信箱养护公司(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弼教大道口佛山路桥养护有限公司);6号信箱佛江高速公司(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康乐大街19-21号);7号信箱佛清从高速公司(南海区狮山镇罗穆西路面前岗汉立五金西侧);8号信箱广佛肇高速公司(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广佛肇高速公路佛山段建设管理中心);9号信箱预制构件公司(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委贤寮村);10号信箱一环西拓南环管理处(高明区荷富路168号佛山广明高速公司管理中心二层);11号信箱一环西拓北环管理处(三水区西南街道锦河三路10号1座3楼);12号信箱一环路政大队(佛陈路大都村路段一环路政大队)。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市委第三巡察组301、303房;
(三)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528000);
(四)联系电话:座机:0757—83200445,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网上举报:登入“廉洁佛山网”(http://fsjjjc.foshan.gov.cn/),点击“我要举报”专区进行举报,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guangdong.12388.gov.cn/foshanshi/,进行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