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1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郭家新自觉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负总责、抓全局,形成“局党组织抓全面、局班子抓分管、科室抓具体”工作格局,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围绕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党支部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金融局党组织发现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巡察指出的五大方面16个类别42个具体问题,确定了42项整改措施。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2次、局务会议3次、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党员大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2次、相关讨论学习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4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40个,其余2个问题正在持续落实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局务会议、支委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及相关专题会议14次,部署研究落实整改问题,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端正态度,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我局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实责任分解。我局迅速成立了党支部书记、局长郭家新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副局长陈志海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支部全力承担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把整改落实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梳理了巡察反馈意见并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将任务压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身上,针对42个具体问题相应制定了42项107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不仅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每位党员都自觉认领整改问题,逐一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实实在在、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形成全方位推进整改工作的大合力、大行动。实行“销号制”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见成效;对涉及面广、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限期整改。
(三)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动发展、提升工作的有利契机,既立足当前治标又着眼长远治本,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我局注重问题研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消除隐患。自巡察开始以来,我局围绕“三重一大”、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制定了《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一把手”权力(责)清单及负面清单》、《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17项制度文件,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强力巩固了整改成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未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原因剖析:一是市金融局没有设党组,局主要领导不是市府办党组成员,实际为市府办的内设机构,没有人事权,领导班子主动参照党组工作要求树立党建、选人用人方面的责任意识不到位;二是有“重业务、轻党建”的认识误区,对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入不足;三是对议事决策制度认识不到位,以局务会议作为所有事项集体讨论的平台,没有专门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四是未参照党组会的要求,对局务会议的会议记录做出具体要求,工作留痕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织对党建、选人用人、管党治党等重大工作的核心领导;二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党组完善局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制定《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邀请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工作积极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三是明晰市金融局定位,提高局领导班子对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观念,制定“一把手”权力(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增强班子责任意识;四是于4月28日印发《党支部学习制度》,并拟定了今年的学习计划,迄今已组织学习会9次,形成“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并派发两学一做的专门笔记本,每次学习均要求全体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并按要求提交心得体会,党支部设置了学习台账;五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专题学习会、党课、讨论等形式的学习,并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金融深调研工作,形成系列调研成果;六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局务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严格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名确认,切实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七是积极与市编办沟通有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金融局的定位和管理体制问题。
完成情况: 持续整改。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原因剖析:一是在制定《佛山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的工作目标任务时未能充分考虑客观环境变化,对长期性目标的跟踪和跨部门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足,跟进落实不到位;二是虽已连续7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但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等因素影响,金融法规宣传效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策修订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及整改等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佛山市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并会市政府督查室督促各单位加强任务落实,于7月24日组织各牵头单位加强工作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对滞后项目及时分析改进;二是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各项工作:①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联合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以及上市顾问团队开展针对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市场培训,上半年新增上市企业3家,股改企业超50家;②推进金融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千灯湖创投小镇发展及招商引资速度,推动禅城区建设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顺德区建设产融生态小镇;③落实金融人才扶持政策,加强人才资金保障,2018年9月已落实市区两级人才资金;④牵头调整科技支行政策并于2018年5月正式印发,6月11日召开科技支行政策宣讲会,商业银行设立科技专营机构热情提高,目前已收到9家科技支行设立申请;⑤根据实际优化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修订政策于2018年5月正式印发,目前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规模已实现快速增长;三是2018年7-8月委托专业媒体对涉众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并以此为契机利用我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推动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进行宣传;四是开展对《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修订工作;五是迅速与各区金融办、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沟通,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的运用,严格按要求逐项推进,并做好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六是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 一是于4月27日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案》;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和金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四是7月19日完成对《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4月17日印发《佛山金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五是立行立改,2018年4月全面梳理门户网站的栏目,对于较少使用的栏目予以调整合并,使每个栏目都具备经常性更新条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六是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报送需要政务公开的工作动态、扶持项目申报、政策文件等内容。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存在“盲区”
原因剖析:认为金融局既没有设党组,也没设纪检组,实际为市府办的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对承担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到位, 导致对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对抓党建的主责意识和廉政防范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2018年5月,我局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并完善财务、人事、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监督等方式,强化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二是加强监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深入排查可能产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危害和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实现管理、监督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三是增强政治意识,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理念,加强与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从6月起召开的局领导班子会议均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四是明确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每年工作总结。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2.党建制度不健全。
原因剖析:一是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新形势下党建要求理解不够深,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未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二是没有对支委会委员明确职责要求,对党建工作欠缺系统性的规划,未能结合实际对党建工作认真开展谋划,按部就班进行,支委委员在做好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推进党支部工作开展力度不均衡;三是未建立规范的“三会一课”制度,未能准确认识、了解、贯彻“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落实重视程度不够;四是对党费标准和交纳频率(按月)认识不清,没有认真按照相关文件及时对照核定交纳党费。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党支部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思想政治学习,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完善建立各项党建工作制度,4月28日党支部印发了“三会一课”等8项工作制度,夯实党建基础;三是支委会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等,已于4月13日、4月20日、5月4日、6月29日、7月26日、8月7日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及党建工作,并开展专题学习;四是印制党支部各支委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委员的具体工作,压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由对应负责的委员落实整改,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确保责任清单落实不漏项,做到“在岗在责”;五是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及年度“三会一课”计划,本年已召开7次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3次党课,召开“三会一课”前确定会议主题,今年以来召开的支部集中学习会,会前均拟定具体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内容和议程,会后进行新闻报道,并及时整理归档;六是与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府办机关党委沟通明确交纳标准,严格按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重新核定党员党费,制定了支部党费收缴制度,按月交纳党费,并做好登记。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3.党组织生活不规范
原因剖析:一是2017年以前对基层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对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不清晰,导致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质量不高;二是对换届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工作跟进不足,没有设定提醒机制;三是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和标准,党支部于3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做好集中学习、会前谈心、征求意见等各项会前准备,会议按程序进行了情况通报、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二是加强党性意识修养,4月以后召开的党内会议或活动,全体党员以同志相互称呼,并佩戴党员徽章参加;三是认真学习党章等相关文件,设置提醒日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下一次支委换届工作,提早2个月启动支委会换届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4.思想政治工作弱化
原因剖析:一是对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够重视,对干部职工思想波动洞察不够敏锐;二是对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认识到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建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弱化;三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不够,布置任务只注重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方法不多;四是将业务沟通代替生活上的关心交流,导致没有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落实,要求党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通过谈话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建立抓早抓小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支委干部与党员群众进行个别或集体谈话36人次;二是通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形成沟通机制。与职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使局领导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时给予鼓励和引导,同时让职工有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增进团结互信;三是开好集中学习会和党课,加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于4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对有关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指出要关心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要求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并结合自身思想深入剖析和反思。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三)选人用人方面
干部管理权责不明晰,选人用人推荐不严
原因剖析:一是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对干部的管理,认为市金融局没有党组和人事权,只是配合做好人事工作,对干部管理的制度学习不深入,对选人用人推荐把关不够重视;二是我局近年来新增了大量的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任务重、人手紧,从金融服务中心借用2人到局工作,由于对干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不熟悉,未履行相关借调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干部推荐、配合考察和使用的责任。将选人用人推荐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推荐需经领导班子讨论,讨论全过程规范翔实记录;二是于7月26日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参会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干部选拔和调任相关规定;三是选调、招聘干部时认真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有效,明确责任人并做好工作记录存档;四是重新梳理金融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于7月27日赴市编办沟通请示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报送调整市金融服务中心职能的请示;五是未来根据市金融局机构改革职能和编制安排,补充人员对金融服务中心借调人员进行替换,过渡阶段完善借调和抽调手续。
完成情况: 持续整改中。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风不扎实
原因剖析: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对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业务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跟进工作不力,对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业务系统的统筹协调把控不足;三是督促力度不强,对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业务系统各参与方、关联方工作督促不力,不能及时掌控工作进度;四是思想上对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不够重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五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较少,日常案头工作多,会议多,忽视了深入走访、联系服务对象。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金融服务网开发公司对网站进行整改修复,委托第三方整改公司和测评公司对网站进行全面系统地完善,8月1日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同步报送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备案,并于8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正对部分细节内容进行完善;二是加快资本市场业务系统整改及上线,督促系统建设方和整改方加快进度,于6月22日正式通过安全等保测评,7月31日上线,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业务系统部分细节问题;三是在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业务系统整合上线后,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引导,适时完善升级,丰富其应用场景。目前,我局已按流程申请2018年度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系统运维托管的立项工作,筛选托管机构,努力发挥网站和系统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佳效果;四是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五是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通过与各区金融办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各区金融推进工作情况及需求;六是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银行保险、拟上市企业、证券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走访,各负责科室制定走访计划和方案,走访后及时整理金融机构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并跟进协调解决,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2018年3月份以来,我局走访企业13家、金融机构5家,到各区金融办调研2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采购业务缺乏有效内部控制措施
原因剖析:一是虽然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但没有建立健全局内部采购操作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细化内控操作流程,导致相关具体操作不规范;二是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我局须于2017年12月10前腾空1号楼副楼办公场所,但由于1号楼主楼原单位只能提前5天交接,室内修缮时间非常紧迫,接近年底,部分装修公司忙于赶工,不愿对我局室内修缮项目报价,导致报价的定点供应商不足三家,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发动供应商报价不够充分;三是相关人员对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认识不足,导致2015年的《佛山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预算缺乏详细论证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于4月16日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成立市金融局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的通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目前,超过3万元的采购项目都需提交该小组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等书面记录;二是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采购程序、审批权限、验收管理等,对金额比较大又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事项,采用公开邀请多家供应商比价方法,并规范评审操作流程,严控廉政风险。目前已有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宣传费项目和科技支行第三方评审项目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开邀请供应商报价;三是加强合同审核、执行,切实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约定事项,明确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的措施,提高合同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四是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对项目验收的管理,项目完成后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后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并附相关验收证明作尾款付款凭证依据。目前所有政府采购业务已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五是对修缮项目进行全面统筹,按照总工程量统一安排,统一进行内部控制监督,减少临时动议增加的修缮项目;六是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全过程记录,并保存相关明细资料或论证材料。
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财务管理不规范
原因剖析:一是对预算工作重视不够,导致2016年以前没有在局务会议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讨论;二是对相关财务制度文件学习理解不透彻,财务报销审核工作把关工作惯性较大,没有领会政策的要求及变化;三是对休假相关文件规定学习理解不够深入,没有逐条逐项对照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明确将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作为重大事项列入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范围;二是于7月5日组织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成员认真研究学习并严格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财务管理规定》及财政部门相关经费使用规定,并梳理各政策文件的要点供全体人员学习;三是会议、培训、出差等支出时严格做好前置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完整附上接待清单、来函公文等佐证材料,会议费用逐一单独结算,并附上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原始结算明细,完善规范报账手续,留存完整佐证材料;四是于7月26日组织局务会议,全体参会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佛人社〔2016〕141号文件,按规定制定休假计划及登记台账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休假情况将严格按照规定经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并报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档案管理混乱
原因剖析:一是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市金融局属于市府办内设机构,未单独制定市金融局档案管理制度;二是部分业务科室疏于对业务工作过程资料的保管和归类,导致未能及时提供需要审查的材料;三是2016年以前,对于局务会议记录局限于做好电子记录和及时出会议纪要,没有从完善管理的角度保留原始手写记录本;四是由于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为便于工作仅通过邮箱接受起草单位的原始报告,未要求起草单位提供《佛山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盖章版的原始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市金融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档案归档、交接、利用、保管等工作;二是组织各科室学习档案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专项业务的档案资料留存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负起资料管理的责任,并指定科室档案员,对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提交归档;三是已聘请第三方档案管理公司协助整理档案,完善档案目录等;四是设立了专门档案室,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原始档案丢失;五是明确局领导班子会议、局务会议记录责任,使用专用记录本,每年对记录本进行存档封存。从2018年4月8日起,参照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已对局务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增加了参会人员签名的手续;六是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成效情况
我局一直将巡察工作视为市委对我局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市委对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怀。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我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执行力大大提升,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加强了党的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并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有效推动金融事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自整改以来,我局先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核心领导和核心作用持续增强,形成了党组织统揽、科室联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指导党一切活动的行动指南,通过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等,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能力,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推动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金融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和落地实施。
(二)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通过巡察整改,强化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党建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完善建立各项党建基础工作机制,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党支部关于印发党支部八项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党员谈话、政治学习、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及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具体要求,促使我局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同时,通过把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彻底改变了过去党建工作宽松软的状态,切实走向严紧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更好的提升。
(三)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经过巡察,局党组织深刻领会到“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长期牢牢抓住“两个责任”,坚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支部书记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形成了“统筹谋划、部署安排、强化责任、制度管理、学习教育、风险防控、谈心提醒”的长效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职工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四)全市金融事业进一步发展。我局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两项工作相得益彰,通过一面“治标”,深入调查研究,寻求基层问题的治理对策,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一面“治本”,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为根本,以存在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靶心,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力推动金融事业进一步发展。2018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业稳步发展,各项金融工作有序推进:广东金融高新区核心区新引进27个项目;全市新增3家上市公司,佛山上市企业市值接近1万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排名第7;各项政策性金融工具进一步发挥作用,引导金融业脱虚向实,其中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新增转贷65.78亿元,共663笔,惠及388家企业;进一步推进“政银保”、“保险贷”、“妇女贷”、农房保险等各类普惠金融服务项目,拓宽了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渠道;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实现双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尚未整改问题及原因
(一)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市金融局未设立党组,局主要领导也不是市府办党组成员的问题。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只是市府办的内设机构,没有设立党组,没有人事权,此前也没有建立“三重一大”制度。但同时,由于业务、财务独立,部分工作又按独立的行政部门运作,导致了运行机制不畅。为理顺机构设置关系,加强金融管理职能,2017年底,我局向市编办上报了理顺机构设置的相关申请。下一步,待中央和省的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编制、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从根本上解决市金融局的定位问题,确保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未按照市编办“三定”方案规范金融服务中心职能问题。因金融服务中心原有主要职能为协助小贷、担保行业监管工作,而近年来两个行业监管工作较为平稳,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中心作用,金融服务中心实际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金融创新工具运用和金融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目前,我局已重新梳理金融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并于7月27日赴市编办沟通相关情况。在市编办的指导下,重新拟定了调整中心“三定”方案的请示并上报。鉴于目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原则上不再办理日常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事项,下一步,我局将在市编办批示金融服务中心定位的基础上,指导金融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规定的工作职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331722;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号楼;电子邮箱:fssjrj@163.com.
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党支部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