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部署,11个市委巡察组相继进驻被巡察单位,全面展开对18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河清,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朝晖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参加了被巡察单位召开的巡察工作动员会。
经市委批准,今年5月至7月,本轮巡察集中对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等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包括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5个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通报有关任务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上,梅河清、杨朝晖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强调,巡察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深化自我革命中发挥重要作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市委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主题教育和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情况;紧扣当前形势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畅通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搞好各项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详见附件),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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