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改革,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总有“不敢改”的后顾之忧:有的不愿意打破惯例,有的担心承担改革失败的风险,有的怕遭到他人非议、被扣上出风头的帽子。
针对这种情况,佛山市顺德区陆续出台多份制度,通过设置高线、划清底线、明确安全线,为干部干事创业筑牢“安全网”。
据悉,顺德区出台《关于激励干部“为官有为”的意见》(下称“意见”),引导干部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从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自觉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敢为”、“能为”、“善为”干部队伍的建设。
鼓励“为官有为”的同时狠刹“为官不为”,顺德区坚持以从严从实为原则,出台了《顺德区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并配套制定了《顺德区关于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办法将“为官不为”情形进行了逐层逐级的厘清界定,划分成“怕事不为”、“懒政不为”、“平庸不为”、“存私不为”四大类并细分成十八条具体情形。细则则专门就整治工作的线索收集、受理、调查核实、处理等各个阶段进行了具体规定,让整治流程科学可操作。
此外,顺德区还出台《顺德区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建立改革容误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提振改革创业的信心,拓宽创新发展的局面,进一步营造深化改革的政治环境。(顺德区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