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庙街道贯彻落实上级“三旧”改造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
“三旧”改造工作是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对祖庙街道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打造广佛都市圈副中心精品核心街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市、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三旧”改造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和《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以及《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进“三旧”改造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佛禅府办〔2009〕178号)等“三旧”改造相关文件。我街道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市场运作、分步推进、各方共赢的改造思路。为更好地推进我街道“三旧”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筹“三旧”改造的必要性
我街道开展“三旧”改造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村村民和村干部参与“三旧”改造建设的积极性高涨,但各村各自为政,整合力度不够,开发存在粗放的用地现象,无序开发村民公寓和住宅楼盘,项目规模和档次较低,重短期利益,忽视了社会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区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街道必须把“三旧”改造工作统筹起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精品核心街区。
二、 “三旧“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街道统筹,市场运作
由街道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对项目改造范围、规模、功能进行统一筹划,充分调动土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实现多方共赢,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流转,充分释放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使土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利益更大化。
(二)规划先行,连片开发
根据省、市、区关于“三旧”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街道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各村编制全村整体改造计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单个项目的方案。各村与意向开发商洽谈改造项目合作前,必须报街道办审批。街道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审核审批“三旧”改造项目,并按计划推进。作为佛山市禅城区的核心街区,为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为保障村民的长远利益,街道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村民公寓。
(三)加强监管,健康推进
街道有效监管“三旧”改造各项目的立项、表决、招投标、推进进度、建设质量、利益分配、财务运作等,保障改造项目公开、健康地推进。
(四)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街道将优化对改造项目各环节的服务与跟进,包括改造项目的土地从集体转国有、零散土地的确权整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调整、土地上市交易、建筑物的报建审批、建筑施工过程监管直至竣工验收,均将由街道设立的专职功能机构负责代为办理,并协调解决各环节出现的问题。
三、“三旧”改造的范围
(一)根据城市规划经济发展需要,需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
(二)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三)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区改造的用地;
(四)其他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用地。
四、“三旧”改造的统筹方式
(一)因城市基础公共设施或实施街道“三旧”改造规划中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点建设区域或项目,需要整合使用土地的,由街道依相关规定和程序收回、征用或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整体区域的改造开发。
(二)在符合土地集约利用和街道“三旧”改造规划的前提下,各地块的使用权人也可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联合改造,或市场主体按程序与土地权利人协商,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落实相关补偿安置措施的前提下,自行收购改造范围内的多宗地块和地上房屋建筑,申请对收购的地块取得拆迁许可后进行集中改造。
(三)除属于市、区政府、街道办应依法收回、征用或租赁地块进行区域整体的改造开发外,如土地的使用权人有改造意向,需将改造意向和方案报街道审核,街道根据“三旧”改造规划研究该地块是否可以单独改造开发或联合改造开发。经街道同意由地块使用权人自行组织实施的改造开发项目,在“建新必须拆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推进。
五、“三旧”改造的基本步骤
(一)成立街道“三旧”改造领导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三旧”改造项目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我街道“三旧”改造项目的落实,确保 “三旧”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成立祖庙街道“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辖区内“三旧”改造工作(详见《关于调整祖庙街道“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禅祖党政办(2010)1号)。
“三旧”改造是祖庙街道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各部门(单位)都应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制订工作细则
我街道制订“三旧”改造规划、产业定位方案、表决的监控措施、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工作细则;审核项目可行性报告、招商引资报告、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分配方案等要件。审批村(组)“三旧”改造立项报告和方案。
(三)加强土地整合
在具备了已批出规划设计条件,且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分配方案表决获得通过,并对改造片区完善了用地手续的条件的土地,按相关规定进行整合和改造开发。
(四)征地拆迁及报建
根据合作开发条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同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建。
(五)项目验收
跟踪掌握项目建设推进的进度、质量、安全、项目验收情况,监督分配方案的落实等关键环节的运作。
六、“三旧”改造的检查监督
为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健康推进,街道司法、监督、审计、农村相关工作机构审核改造方案、分配方案、协议、合同书等相关文件,全程督导土地权属人在各环节的表决过程,对建设过程中财务和资金的管理进行审计监督,保障合同和分配方案的兑现与落实,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对“三旧”改造各阶段工作的进度及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七、“三旧”改造的扶持措施
对于积极配合街道整体开发和联合开发改造规划的各土地使用权人,除上级政府规定的“三旧”改造的财政扶持政策外,街道将对其顺利推进的改造开发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总奖励金额按照原土地权属人的占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奖励方案由街道“三旧”改造领导机构另行制定。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祖庙街道“三旧”改造项目运作流程图
2、祖庙街道“三旧”改造项目运作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