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山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了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取得了一定成效。共发现问题834个,问题线索240条,立案31件。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1条,立案21件,刑拘9人、行政处罚2人、逮捕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强化组织领导
着力增强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权威性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3月上旬,市委巡察办研究提出《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的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方式、巡察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3月下旬,首轮专项巡察全市各区共组建16个巡察组,对15个村(社区)和1个镇开展巡察监督。6月,市委巡察办开展第二轮专项巡察,全市五区19个巡察组陆续进驻23个村(社区),确保了专项巡察工作的频次和力度。
强化问题导向
着力聚焦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问题
近年来,佛山基层党风廉政状况不断好转,但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还是易发多发,市委巡察机构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监督。一是找准问题村(社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对全市32个镇(街)近三年来信访问题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从各区分别筛选出问题比较集中的村(社区),供各区结合实际综合研判确定巡察对象。二是突出政治巡察。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问题、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促进干部廉洁履职等三个方面来开展专项巡察。三是紧盯黑恶势力。各区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优秀党员干部加入专项巡察组,将把持基层政权等十类犯罪作为巡察监督重点。两轮专项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1条。
强化督促整改
着力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机构推动相关部门标本兼治、及时整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专项巡察组向相关镇(街)、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进行集中反馈问题,压实镇(街)、村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二是严格督促检查。统筹安排各区委巡察机构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跟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截至9月中旬,全市五区已立案31件。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案21件,发挥了较大震慑作用。三是注重协同治理。各区委巡察办注重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农村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沟通,及时通报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强化创新实践
着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市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一是注重结合实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但不搞“一刀切”,在调整节奏、把控质量时,注重激发各区创新活力。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在开展专项巡察过程中根据各区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区分问题较多、问题一般、问题较少的村(社区),分类施策,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针对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仍将持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把握原则,紧贴基层、务求实效”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构建完善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接下来将继续在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联合巡察等方面进行探索,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工作质量,促进村(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委巡察办相关工作总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