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市纪委召开节后的第一次常委会就专题研究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优先排查、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以及失职渎职人员实行“一案三查”。注重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积极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18年,全市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共排查线索423条,立案查处1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各项数据在全省均排名前列。查处了佛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高明区委原书记谭伟平,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姚喜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李建华,南海区桂城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梁锡棋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对2019年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强化“一案三查”,深入“挖伞除根”。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二是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消除基层治理乱象,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要保持斗争精神,切实履行“挖伞除根”统筹协调职责,强化与政法机关联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