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明区纪委区监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之纳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计划,结合职责定位,做到“三个强化”,扎实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设置了综合协调组、线索管理组、审查调查组,机关各业务科室均设立了联络员。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建立了组织领导、问题发现、线索处置、直查和督办、责任追究、说情干预行为调查、综合分析、通报曝光等8项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规范运作。
二是强化线索摸排。从2月份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各类问题线索特别是涉及村一级干部涉黑涉恶的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出涉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条。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先后通过《佛山日报》、高明电视台、区纪委网站、“高明发布”和“廉洁高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关于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并利用529个自然村的2350组“村村通”广播,每天播放三次公告。同时,深入全区四个镇(街道)72个村(居)委会派发和张贴宣传单17800余份,营造了全民参与、共查共治的舆论氛围。(高明区纪委区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