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严惩“靠山”铁腕“打伞”
去年9月29日,当得知高明区更合镇林业站原站长谢某坤、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邓某城已被依法判处后,饱受其害的更合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谢某坤、邓某城二人,都是在更合横行一时的“砂霸”。经查,谢某坤为了盗采沧江河陀程村段的河砂,先后两次送钱给邓某城,让他帮忙。在邓某城掩护下,2012年至2013年期间,谢某坤伙同佛山高明某塑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私人老板麦某某等当地恶势力,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该公司地块的河砂进行销售,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
谢某坤、邓某城“砂霸”集团的覆灭,是高明区纪委监委开展“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三个攻坚行动的一个缩影。除上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林霸”、“砂霸”外,区纪委监委还依法查处了更合镇高村村党委原书记陈某洪以及更合镇塘花石场非法采矿涉黑涉恶案件,以正风反腐的扎实成效,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目前,高明区纪委监委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80条,办结47条;立案21宗36人,其中涉及“保护伞”问题立案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中央督导组督办、交办的涉黑涉恶涉腐及其“保护伞”线索5条,全部办结,立案5人。
铲除“村霸”群众心安
“以前天天担惊受怕,现在再也不受村霸祸害,生活真是心安多了!”2019年3月15日,广东省委巡视办调研组到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开展巡察工作调研督导时,村民对这一成果赞不绝口。
去年6月,高明区委第二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大幕村巡察时,不少村民反映大幕村村民罗某长年横行乡里,充当“拦山虎”、强收“买路财”。掌握问题线索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今年4月15日,罗某被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通过专项巡察被揭发出来的,还有明城镇某村原村民小组长和经济社社长梁某娟的案件。据悉,从去年3月到7月,高明区委先后开展了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共派出6个巡察组巡视明城镇潭朗村等6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127个、问题线索45条。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目前,2019年第一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正在进行。未来,高明的农村基层将更加和谐稳定,村民更加安居乐业。
重拳治乱 边扫边建
多谢区纪委监委创建的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帮助我们村挽回20万元集体经济损失!“明城镇崇中村干部点赞的,是近期高明区纪委监委重拳治乱取得的一个成就。
去年底,有群众通过“三联”监督平台反映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崇中村130万元的宅基地填土工程没有通过政府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接到投诉后,明城镇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核实情况后,协调崇中村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填土工程的实际土方数进行重新测量,督促施工方退缴宅基地填土工程款共20万元给村集体,并与村民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去年7月,高明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创建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通过网络、手机、电视三种渠道将村(居)务、财务、集体“三资”管理和首批20项涉农惠农政策资金补贴等信息定向推送到各村各户,有效推动了各镇(街道)农村坐收坐支、侵吞集体资产、不交账等问题的治理。
据统计,自平台7月上线以来,已累计收到群众投诉60宗,办结38宗,给予2人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1人免职处理。推动全区935套农村财务账按月及时交账率由不足46%提升至100%,农村财务账实现100%代管;促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数同比增长40.9%,资产成交年标的增值21.8%,增收680多万余元。
同时,区纪委监委对造成群众不满的离任村干部不交公章或财务账单、侵占集体资产获取利益等基层乱象进行了依法治理。截至目前,共有89人次主动退地或补缴拖欠集体资金,共退回侵占的集体土地58.1万平方米,追回拖欠承包款、滞纳金等各类资金约2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