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2日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1日至2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毅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我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听取了6名市委工作部门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评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希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的重要论断,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的殷切期望,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会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工作报告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所作的《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巩固发展广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工作报告,强调报告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一致认为,鲁毅同志的讲话,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开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鲁毅同志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的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市委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标本兼治成效进一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提出,做好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实施“七大工程”为抓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部署了2018年六个方面工作任务: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完成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四是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五是开展农村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是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