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十二届佛山市纪委三次全会召开。会议透露,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追赃力度,通过执纪审查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26亿元。
这一数字背后有哪些鲜为人知的细节?
“近年佛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加大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获利,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佛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这是正风反腐的应有之义,向腐败分子传递了强烈的信号,贪腐行为不但会导致身败名裂,而且经济上也捞不到分毫好处,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切莫心存侥幸。
多方联动一追到底,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创新高
全会报告透露,去年佛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2人,同比分别增长40.3%、57.1%.同时,着力增强执纪审查综合效果,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26亿元,创历史新高。
在查办案件时,市纪委高度重视隐藏在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旦发现可疑线索,紧抓不放,一追到底。
去年2月,佛山市纪委查办了市直某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发现,该单位的资产管理资料残缺不全、相关产权关系混乱不清,通过深入排查,进一步发现了该单位巨额国有资产失管失控等严重问题。
佛山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彻查。市纪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涉案资产追缴工作协调会,分析资产流失问题,制订追缴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分工,迅速核清涉案资产、资金,并追回入库。
经清理,该单位流失资产中,收回的涉案资产和资金仅入账价值就达6.65亿元,包括8962.7万元资金、66处房产、5块土地。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打消腐败分子侥幸心理
对涉案资产款物,市纪委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处置:对没收的违纪资金,则上缴财政;对被违规占有的土地,则重新收归国有;对被低价处置的国有资产,则责令相关人员或者企业退回差价;一些违规减免的企业税费,则责令相关企业或个人补缴。
追回经济损失并非易事。据透露,有的涉案人员会向境外转移资产或携款外逃,有的会将违纪违法财物交亲友代管,手段隐蔽,加大了追缴难度。
据介绍,多年前,某镇主要领导朱某在土地征收出让过程中,为不法商人“量身定制”土地出让金分配“新规”,通过设置特别条件,由镇财政让利一成给原土地使用权人沈某。据测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涉案地块一成的出让金就达1.4亿元。这笔原本应进入镇财政的国有资金,就这样落入了非法商人的口袋。事后,沈某向朱某送了1500万元,并通过隐蔽手段,帮助朱某掩盖贪腐行为。该案去年被查处。最终,朱某被开除党籍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相关违纪所得及违法让利的1.4亿元被全部追回。
“今后,我们将在执纪审查过程中一如既往对涉案款物问题强力出击,发现一起追缴一起。此外,还要发挥好监察委员会的权限手段作用,并提请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没收在逃人员违法所得,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以上负责人指出,挽回的经济损失上缴财政后,最终将让民生受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向腐败分子传递了强烈的信号,贪腐行为不但会导致身败名裂,而且经济上也捞不到分毫好处,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