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活动,加深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理解,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0月25日,市纪委监委举办“两个条例”学习会。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约180人参加。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同志以“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深刻解读《条例》的基本精神,并结合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最新精神和做法,针对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讲解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重要环节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梅河清指出,《条例》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和选人用人监督的“基本法”,无论是做选人用人工作,还是抓违规用人问题的查核处理,都必须按照《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对标《条例》要求把好学习关、对标绝对忠诚把好政治关、对标纪律规矩把好廉洁关、对标群众评价把好形象关,协助党委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梅河清强调,要抓好选人用人监督,关键“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以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为警醒,强化自我约束监督,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一是务必在政治忠诚上做到更加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务必在廉洁自律上做到更加严格,在使用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监督上严之又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高线;三是务必在责任担当上做到更加牢靠,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努力为履行好新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学习会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线访谈视频和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