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题,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也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活动揭开了序幕。
为更好落实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系统开展“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武装,树牢标杆意识,激发使命担当,佛山市纪委将此项活动推广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并部署了“十个一”的活动内容。一是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会;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党日活动;四是出台一项制度,即《佛山市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九条禁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五是开辟一个活动专栏;六是开展一次学《条例》征文活动;七是开展一次学《条例》微测试;八是坚持学以致用,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九是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十是开展一次总结通报。
在前期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市纪委又紧锣密鼓组织了这次专题报告会。会上,梅河清同志围绕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四个方面,结合佛山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和案例,对《条例》重要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他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学懂弄通,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
梅河清同志强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应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从严治党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肃党纪与宽容失误的关系、关爱家人与培育良好家风的关系、廉洁自律与抓班子带队伍的关系,牢记“八个千万”:千万不要以为一时侥幸能永远逃避法纪制裁;千万不要以为职务提升就等于党性自然增强;千万不要以为小节就是小事;千万不要以为抱团作案就可以法不责众;千万不要以为到龄退休就可以安全着陆;千万不要以为找到个人所谓“靠山”腐败就有“保护伞”;千万不要以为组织信任就可以代替监督;千万不要以为领导干部个人自律就能放弃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既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也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好班子队伍,还要严格教育管理家人培育良好家风,实现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紧密结合、有机统一,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佛山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