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新旧《条例》,结合实际工作,深入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常学常新,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一是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贯穿工作始终。要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结合专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再学习、再讨论、再领会、再实践”,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切实把《条例》的精神要求转换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要对标《条例》主动学习,查找工作中的差距,提高政治站位。三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工作始终。要落实《条例》要求,树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理念,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保护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把以问题为导向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要学懂弄通悟透《条例》的精神实质,保持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要以问题为导向,让执纪监督更有针对性。五是把挺纪在前、法纪衔接贯穿工作始终。要学习贯彻《条例》关于法纪衔接的要求,落实好“纪在法前”原则。
市纪委监委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