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学习宣传新《条例》“大合唱”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高明区纪委监委贺颖慧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知是行之始。要推动新《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先组织学习、宣传好新《条例》,才能为下一步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宣传部门,应该把学习、宣传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充分发挥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导向作用,把控舆论造好势,奏响学习、宣传新《条例》“大合唱”,促使党员干部将新《条例》内化于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进而自觉把内化于心的规矩外化于行,做到行有所止,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
一、舞好“指挥棒”,突出政治性。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新增重要条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更加凸显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在学习宣传新《条例》的过程中,也一定要做到“三个突出”,将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素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工作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新《条例》,辨析“改了什么”,从《条例》中找出新增和删减的条款,查看《条例》对哪些条款进行了合并,将《条例》中条款位置调整的地方找出来,做到对重要条款熟记于心。其次,要深思“为何修改”,对不懂的地方多向业务科室的同志请教,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进一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再次,要重点学习《条例》中第四十九条、五十二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中关于“七个有之”、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问题的处分规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二是突出“两个维护”。要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要求贯穿学习宣传《条例》的始终,将之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重点组织学习《条例》中对“七个有之”的内容作出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比如,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把政治放在第一位,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突出“关键少数”。贯彻落实《条例》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之责,而是各级党组织共同的职责。因此,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将《条例》学深学透的同时,通过讲党课、上辅导课等形式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以上率下,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二、打造“多声部”,突出时代性。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信息传播的渠道日益多元化,加之生活节奏的加快,大众接受信息的方式已经由过去的读书、看报变为以网络为主,阅读习惯也由原来精读文字为主变为速读图像为主。因此,学习、宣传新《条例》也要紧跟新时代,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一是力求图文声像并茂。去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突破纪检监察宣传的传统思维,将动漫特有的活泼、诙谐、亲切的表现形式运用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之中,先后拍摄13个党纪法规“小动漫”,被省、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南粤清风”、“廉洁佛山”微信公众号相继转载发布,点击阅读量近2万人次,让严肃的党纪法规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悄然走进大家的心田,受到了大众的欢迎。宣传新《条例》也要与时俱进,力求文字简练,图文并茂,利用专题辅导、集中学习、知识竞赛、在电视台和电台以及网站开设学习宣传新《条例》专栏、村村响广播、公交车身广告、以图(漫画)说纪等形式,打出宣传的“组合拳”,增强感染力,使新《条例》像种子一样,悄悄地在党员干部心里生根发芽,树起敬畏。二是善用新媒体。今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廉洁高明”微信公众号建设,共推送各类信息500多条,每期信息阅读量平均保持在600人次以上,当中单篇阅读量最高超6000人次,已累计吸引近4万人关注。学习、宣传好新《条例》,也要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新运用的传播手段,利用其独有的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社会动员能力强等特点,结合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用网言网语、白话实话新《条例》进行解读,力求语气平易近人,力戒套话官腔,实现宣传便捷化、指尖化、远程化,打造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三位一体的立体网宣格局。三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把警示教育当故事”的看客心态,将学习、宣传新《条例》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利用到各单位召开执纪会议的机会,结合新《条例》中的条款进行讲解,把执纪会议变成学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三、谱好“协奏曲”,突出针对性。新《条例》围绕当前全国的中心工作,将“新发展理念”“污染防治”“扫黑除恶”“扶贫脱贫”等要求融入其中,分别增加新的处分规定,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学习、宣传新《条例》,也要紧扣主责主业,做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对新《条例》的宣传重点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聚焦民心民利。《条例》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宣传新《条例》要回应群众的这些新期待、新诉求,重点组织学习上述领域的相应处分规定。二是聚焦家风建设。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利用权力和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此次家风建设首次被写进《条例》,说明了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通过重点宣传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开展“传家训、重家教、正家风”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在生活中重视家风建设,严格约束操守。三是聚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修订后的《条例》,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及时修补了制度漏洞,增强了党规党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宣传新《条例》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紧密结合,重点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改作风,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么做,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肆无忌惮,严格按党性原则、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办事,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