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了、到账了,还是党的政策好!”拿到了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三水区芦苞镇渔船停泊点的渔民陈伯笑着说,“这两年的补助费都收到了,政府部门还很关心我们,遇到有台风天气就通知我们赶紧上岸,让我们注意安全。”
近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下称“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实地回访了部分渔民。受访渔民表示,2022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去年3月就已经收到,2023年的补助费也在2024年1月发放到位。
收到补助费的渔民露出开心的笑容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文件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珠江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了弥补渔民群众因为执行禁渔制度造成的生计损失,我省对受影响的渔民群体发放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佛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按照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其中,2022年补助标准为4720元/人/年,2023年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年。 然而,在2022年8月,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期间,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指出,截至禁渔期结束(2022年6月30日),全市有超3千名渔民尚未申领2022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渔民申领补助的条件之一是要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但截至禁渔期结束日期(2022年6月30日),全市共有3062位从业渔民的政策性保险到期或即将到期,而由于新旧政策衔接需要一定的时间,大部分渔民因未能及时续保导致无法申领(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 找到问题症结后,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如何续期、生产生活补助如何保障,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组积极响应民生诉求,督促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市农业农村局迅速跟进,以保障好渔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尊重事实、维护稳定、灵活调整、做好衔接”的工作原则,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政策性渔业保险过渡期续保、(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等多个市级政策指引文件,并通过分配下达资金,明确财政资金保障措施。 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2023年3月8日,全市完成2022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涉及渔民3198人,其中,禅城区36人,南海区880人,顺德区520人,高明区83人,三水区1679人,共发放补贴1508.512万元,发放率100%。 为进一步方便渔民申请补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创新,会同市财政局将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纳入佛山扶持通系统,与佛山市社保卡中心、广东省渔船信息系统、互保协会保险系统实现数据对接。通过信息化手段,渔民可在扶持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实现“刷脸登录、系统自动审核”,进一步提高了审核效率,规范了资金审核审批。 举一反三,2024年1月,纪检监察组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下基层调研时,发现还有个别区存在“等靠”思想,未将该部分资金需求纳入区财政预算,导致2023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没有足额发放到位。 “一定要及时发放渔民的补助费,让渔民过一个愉快的新春佳节。”走访调研时,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局优先保障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发放。 随后,各区农业农村局于1月调整自筹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渔民2023年的生产生活补助差额。目前,2023年佛山市申领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渔民共3140人,除顺德区需资格复核的34人,其余渔民补贴均已足额发放到位。 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盯“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领域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专项补贴资金足额到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