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对我们来说是雪中送炭,也是抬起头活下去的支柱。”记者从佛山市纪委监委获悉,一名粤西群众董明(化名)向市纪委监委寄来一封5页纸的手写感谢信和锦旗,信中内容令人动容。
群众手写感谢信复印件。/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强制执行为何成终止执行?
事情回到去年8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对某问题线索开展初核时,发现了董明申请强制执行却无法拿到全额执行款的问题。
经查,2003年7 月,董明之子阿武(化名)曾在佛山某汽修公司(以下简称:汽修公司)维修屋顶时不慎坠落,最终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死亡。该公司负责人唐某(化名)不服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结果,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以拖延判决赔偿生效时间。2005年3月,唐某转让股权、变卖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名称被变更为某汽车修配公司(以下简称:汽配公司)。同年11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汽修公司赔偿董明104510.47元。2006年9月,董明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和2009年,某区人民法院分别仅划扣汽配公司15896.71元和31282.25元给申请人,其余款项一直未执行到位。
这到底怎么回事?是当事方无财产可执行,还是另有隐情?执行过程中的不合常理,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
为了查清事实,佛山市纪委监委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赴某区人民法院调取宗卷、开展谈话等,一路奔赴董明所在粤西某市开展调查取证,连续三天,先后向董明家属、村民、董明就医医院等了解相关事实。
“你们佛山市纪委监委真能管这件事?”见到核查组人员,董明既不敢相信,又难掩伤痛之情,多次痛哭流涕。
董明大女儿董霞(化名)介绍,弟弟离世这么多年,拿不到全部赔偿,在村里抬不起头,“像有一道一直痛着的‘伤口’,家庭经济条件和父亲身体状况在常年打官司、追款中被拖垮。”
原来,2006年10月,该案件执行员接手上述执行案件后,未查询汽修公司工商登记等情况,未变更被执行人,在未组织召开合议庭评议,也未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的情况下,启动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当年11月10日,在汽配公司有财产可被执行的情况下,案件被“中止执行”。此后因多方原因,两次恢复执行又被搁置直至终止执行,最终造成强制执行赔偿款仅划扣了不到一半。
“不敢相信还能追回来”
2021年8月初,根据查实的相关情况,佛山市纪委监委与某区人民法院沟通,推动董明一案再次恢复执行。同月25日,董明收到剩余的赔偿金、延迟履行金共计12.8万余元,其中延迟履行金7万余元。
“银行短信发到手机上后,我父亲还是不敢相信,让我反复查实,不仅一分都没少,还多了延迟履行金。”董霞收到款项后激动地说,“没想到是佛山市纪委监委帮我们追回来的,随着心结打开,为表达感激之情,父亲决定代表我们一家人亲笔写了这封感谢信。”
“在此,我发自内心感谢党,感谢佛山市纪委(监委)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困难……!”董明在感谢信的结尾深情写道。随着这封感谢信一起寄来的还有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八个大字:“弘扬正气,为民解忧。”
经立案查处,今年3月底,某区人民法院当年执行局多名涉案公职人员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根据工作部署,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实际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完善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政机关“庸、懒、散、拖、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随意执法、插手干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