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印发《派驻(出)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派驻机构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细化派驻机构及干部履职要求,发挥双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持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做深做细。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高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制定《关于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派驻机构围绕“三新一高”等要求,找准政治监督切入点关键点,实现对驻在部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2021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开展专项监督530多次。
据介绍,高明区纪委监委完善工作体制,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组组”联动监督等做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力量和实效。其中,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驻区委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研究制定企业审批服务否定事项报备制度。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的能力培训,用好“纪法大讲堂”、案件辅审联审机制,开设派驻监督培训课程,举办派驻监督经验交流分享会,组织学习派驻监督业务知识,提高派驻机构干部敢于善于斗争的能力。
高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力量整合,将全区17家派驻机构分成6个片区,设立协作区,由纪检监察室担任各协作区牵头单位,探索开展监督联抓、案件联办、力量联动等工作,使派驻监督更加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