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一己私欲,搞钱权交换,损害了营商环境,也抹黑了干部形象,对不起组织……”近日,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涉企执法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该区某镇干部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面对组织调查,李某留下悔恨泪水。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盯企业、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办案开路,“查改治”一体发力,深入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顽疾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该区纪委监委今年部署开展城市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狠刹涉企歪风,严查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等问题,累计立案9人。其中,针对涉企腐败案件暴露出的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大、多头执法,个别干部任性用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统筹做好案件查办“前后半篇文章”,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区住建水务局、区国资局等案发单位堵住监管漏洞,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加强纪律教育。同时,推动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和交通执法支队等职能部门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综合查一次”、执法“观察期”等柔性执法制度,着力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益企高明”三年行动要求,立足职能职责,找准监督切入点,深化“室组地”联动,从严纠治涉企服务中懒政怠政、办事中梗阻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优。